第十一章 阳光山谷之谜
家议论的焦点,但也查不出个眉目来。在这种情况下,警方受到了公众舆论的谴责。说他们办事无力——当然,这是很不公正的,时间是会证实这一点的。一星期之后,警方逮捕了一个名叫多丽丝·埃文斯的姑娘,她被指控涉嫌谋杀安东尼·塞斯尔上校。
“警方所掌握的线索十分有限。只有在死者手指缝里发现的一根头发,和挂落在死者浅蓝色运动服的钮扣上的几丝鲜红色羊毛绒线。但通过在火车站和其他地方的明查暗访,终于得到如下事实,“那天晚上大约七点钟,一位身穿鲜红色外套和裙子的年轻姑娘搭火车到达该地火车站,她曾打听过去塞斯尔家的路。两小时后,这个姑娘再次出现在火车站。当时她的帽子歪歪扭扭,头发也是乱七八槽的。她的神情显得非常焦躁不安。她一边询问回城的火车,一边不停地扭头朝后张望着,似乎担心忽然会发生什么事情。
“说句公平话,我们的警察在很多方面还是很有能耐的。就凭这一点支离破碎的情报,他们竞设法找到了那姑娘的踪迹,并查清她的名字叫多丽丝·埃文斯。她被指控涉嫌这件谋杀案。警方警告她,她所说的一切将作为定罪的证据。然而她却坚持要发表辩护声明。她反反复复所发表的辨护声明非常详尽,并且在后来的审讯中,也丝毫没有前言不达后语。
“她所陈述的情况是这样的:她是个专职打字员。有一天晚上,她在一家电影院结识了一个人。那人穿着非常讲究,他认真地对她说他很喜欢她。他告诉她,他的名字叫安东尼,建议她应该到他在阳光山谷的平房去看看。但她拿不定主意什么时候才能去,而且她也不知道他是有太太的。最后,他俩约定在下一个星期三她去他那儿。就是在那特别的日子,我想你应该还记得,他的佣人会去伦敦,而且他的太大也要出远门。分手时,他把他的全名——安东尼·塞斯尔也告诉了她,还对她说了那间平房的名字。
“在约定的那个晚上,她准时赶到了他的家,与刚从高尔夫球场回来的塞斯尔相遇。尽管他声称见到她非常高兴,然而那姑娘却肯定地说,从一见面开始,他的态度就很反常。这使她产生了不可言状的恐惧,她真后悔不应该去。
“在用完早已准备好的简单晚餐后,塞斯尔提议出去散散步。那姑娘没有拒绝。于是,他带她走出屋子上了大街,然后沿着那条捷径走进了高尔夫球场。正当他们经过第七号发球处时,他突然完全丧失了理智。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左轮手枪在空中挥舞着。他疯狂地吼叫道他已是山穷水尽。
“‘一切都完了!我就要毁灭了!你应该和我一起去。我光打死你一—一然后是我自己。明天上午人们会发现我俩的尸体紧紧挨在一起——同归于尽。’“……他一把抓住多丽丝·埃文斯的手臂。此刻,她已经清醒地认识到她面对的是一个疯子。因此她竭尽全力挣脱他,或许没能从他手中夺过枪来,他俩拉成一团厮打着。
就在厮打的过程中,他肯定扯下了她的一根头发,他衣服的扭扣也从她的外衣上挂落几丝绒毛。
“最后,经过一番殊死的搏斗,她终于挣脱了他。她慌慌张张地跑出高尔夫球场以求活命,她每一秒钟都担心手枪子弹会从身后射来将她击倒。她摔倒过两次,是被矮树桩绊倒的。她好不容易返回了去火车站的路上,这时她发现身后没人追上来。
“这就是多丽丝·埃文斯所陈述的情况,并且她一口咬定事实就是这样。她矢口否认在自卫反抗时曾用帽针袭击过塞斯尔。尽管在那种情形下这是很自然的行为,也理所当然地可能被成为事实。在尸体躺着的荆豆树丛中找到一把左轮手枪。据查,这支手枪没有射击过。这些情况似乎可以证明她并没有说谎。
“多丽丝·埃文斯已被送去审讯,然而谜还是谜。如果她讲的故事是可信的,那么又是谁刺死了塞斯尔上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