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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我走进将晚的暮色中,天已经快黑了,天空中相当阴暗,我信步向前走着,一边又回头看了一次那栋屋子点着灯的窗户,一不小心,撞到了一个正从对面走过来的人。

    是个矮小结实的男人,我们互相道了歉,他的声音很雄厚低沉,带着一种爱卖弄学问的意味。

    “对不起……”

    “没关系,完全是我的错……”

    “我以前没来过这里,”我解释道:“所以方向不大清楚,我应该带个手电筒来的。”

    “我有。”

    那个陌生人从口袋里拿出一支手电筒,打开之后递给我。借着手电的光线,我看出他是个中年人,有一张圆而无邪的脸,留着短髭,戴着眼镜。他穿着一件上好的黑雨衣,整个人看来非常可敬。但是,我仍然诧异,他既然有手电筒,为什么自己不用呢?

    “喔,”我有点笨拙地说:“我发现自己踩到草地上了。”

    我走回小路上,然后把手电筒递给他。

    “我现在知道路了。”

    “不,不,请你拿着,到大门口再还给我好了。”

    “可是你——你不是要进去吗?”

    “不,不,我跟你一个方向走,呃——沿着小路到公车站去,我要搭车回伯恩茅斯。”

    我说:“喔,我知道了。”于是我们并肩一起走。

    他看来似乎有些不安,问我是不是也要去搭巴士,我回答说我就住在附近。

    我们又沉默了一会儿,我发觉他越来越不安。他是那种无论如何都不希望自己处在不利地位的人。

    “你刚去拜访威纳博先生?”他清清喉咙问道。

    我回答是的,又说:“我还以为你也要去呢。”

    “不!”他说:“不……老实说——”他顿了顿,“我住在伯恩茅斯——至少是在那附近,我刚搬进一间小平房。”

    我觉得喉咙仿佛涌上一句话,我最近听说过有关伯恩茅斯一栋平房的什么事?……正在我努力回想时,他似乎变得更不安了,又开口说:

    “你一定觉得很奇怪——当然,我承认是很奇怪——这样在人家附近闲逛,而且——呃——我又不认识屋子的主人。我有我的理由,不过——呃——有点不好解释。我只能说,我虽然刚搬到伯恩茅斯不久,可是在这个地方却小有名气,甚至可以找几个很有身份的人来替我作证。其实,我本来是个药店老板,最近刚卖掉伦敦的产业,到这个我一直觉得很有趣的地方来退休。”

    我忽然有了灵感,我想我知道这个矮小的男人是谁了。

    这时,他仍然继续往下说:

    “我姓奥,沙乔利·奥斯本,我说过,我有一个——嗯,相当不错的事业在伦敦——巴顿街——派丁顿绿园,先父在的时候,那附近的环境非常好,可惜现在已经变了——对,改变了好多。反正,这世界上什么都在变坏就是了。”

    他叹口气,摇摇头。

    然后又说:“这是威纳博先生的家吧,对不对?我想——呃——他是你的朋友吧?”

    我故意说:“算不上朋友,我以前只见过他一次,是几个朋友带我一起到他家吃午餐。”

    “喔,是的——我懂了……对,一点都没错。”

    我们这时已经走到进口的大门,走出大门后,奥斯本先生犹豫地站着,我把手电筒还给他。

    “不用客气,我——”他顿了顿,然后又匆忙说:

    “我不希望你认为……当然,从表面上看来,我是侵入私人住宅,可是我可以向你保证,我不只是基于纯粹的好奇心。你一定觉得我很奇怪,我很希望解释——呃——嗯——说明我的立场。”

    我静静地等着,看来这是最好的办法。无论如何,我的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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