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我,这个小纸片是什么吗?”
小纸片传给了证人。
“这是我们公司的商标。”
“什么商标?”
“是我们贴在装片剂药品的玻璃管儿上的商标。”
“您能否根据这个不完整的商标,判断出贴着这种商标的玻璃管儿装的是什么药品吗?”
“能。我确信我们所说的这种玻璃管儿里装的是注射用的片剂盐酸阿扑吗啡。每片的含量为三毫克。”
“不是盐酸吗啡吗?”
“绝对不是。”
“为什么?”
“在盐酸吗啡的商标上,‘吗啡’这个字开头是大写,而拾到的这个商标虽然已经撕坏了,但就像用放大镜来看似的一清二楚,‘吗啡’是小写。所以说‘吗啡’这个字是不完全的,它只是‘阿扑吗啡’的一部分。”
撕毁的商标和药剂师拿来供比较用的完好的商标,一起传递给陪审员们。
埃德温先生又开始讯问了:
“盐酸吗啡是什么东西?”
“它的化学公式是:C17h17O2。这是由吗啡和稀释盐酸在密封的容器里,加热提炼出来的吗啡衍化物。在这种情况下吗啡失去了一个水分子。
“到目前为止,阿扑吗啡是所有催吐剂中最有效的快速催吐剂。把它注射到机体里后,几分钟就可生效。”
“那么有人吃了致命的吗啡量,而在几分钟内再注射上阿扑吗啡注射剂,那会产生什么后果呢?”
“几乎立刻就会引起强烈的呕吐,这样,吗啡就从机体中排出去了。”
“比方说,两个人吃了相同的三明治,喝了同一茶壶里的茶,然后其中的一个人注射了阿扑吗啡。如果在食物或饮料里掺有吗啡,那会产生什么后果呢?”
“注射阿扑吗啡的人,会立刻把掺有吗啡的食物或饮料吐出来。”
“那么这个人就不会发生意外吗?”
“不会。”
法庭上突然响起人们激昂的喧哗声和法官要求安静下来的吆喝声。
7
“您是定居在查理大街17号的阿米莉亚·塞德利吗?”
“是。”
“您知道有一个德雷珀太太吗?”
“知道。我认识她有二十年了。”
“您知道她的娘家姓吗?”
“知道,我参加了她的婚礼。她那时叫玛丽·赖利。”
“她是生在新西兰吗?”
“不,她生在英国。”
“您是从诉讼程序一开始就出席法庭了吗?”
“是的。”
“您在法庭上看见过这个玛丽·赖利或者叫德雷伯的人吗?”
“看见了。”
“在哪儿?”
“在证人席上,她提供过证言。”
“她用的是什么名字?”
“杰西·霍普金斯。”
“您完全相信,这个杰西.霍普金斯就是您所认识的玛丽·赖利或者是还叫德雷珀的那个女人吗?”
“我确信不疑。”
“迄今为止您最后一次是什么时候见到她的?”
“五年前,她从新西兰回到英国的时候。”
埃德温先生向公诉人鞠了一躬说道:
“轮到您讯问了。”
塞缪尔先生有些慌了手脚,他说:
“您……塞迪太大,可能错了。”
“我没错。”
“偶然的相似使您看错人了吧?”
“我对玛丽·德雷珀相当熟悉。”
“杰西·霍普金斯是有证书的护士。”
“玛丽·德雷珀结婚前是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