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朗读
暂停
+书签

视觉:
关灯
护眼
字体:
声音:
男声
女声
金风
玉露
学生
大叔
司仪
学者
素人
女主播
评书
语速:
1x
2x
3x
4x
5x

上一页 书架管理 下一页
第十七章 乃穷神水
那些达普还没出头,抢先塞进了冰川水晶尸的口中,又赶紧把手缩了回来,冰川水晶尸体内寒光隐隐闪了下,就此没了动静。

    明叔在旁看得心惊肉跳,紧紧搂住阿香,问我道:“胡老弟,那……那铜印怎么不管用?是不是咱们用的方法不对啊?”

    我坐倒在地,无奈地摇了摇头:“这还不都怪你,把战略大方向搞错了,误导了我们,险些被你害死。那天官铜印专门是镇伏尸变的,任它什么尸魔尸妖,也百无禁忌。可这冰川水晶尸根本不是尸体,别说把铜印扣到脑门上了,就是按到屁股上也没用。”

    我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多亏胖子冒险使出黑驴蹄子战术,把鬼虫堵了回去。不过眼下似乎是没什么危险了,但这冰川水晶尸也许造得与真人一样,共有七窍,虽然从口中出不来,却说不定又会从屁眼之类的什么地方钻出来,最保险的办法,应该是用胶带一圈圈地把尸体裹个严实,好像埃及木乃伊那样,裹成个名副其实的大粽子。

    我打定主意,深吸了两口气,就去翻找胶带。装有胶带的背包掉在白毛狼王与冰川水晶尸之间,我硬着头皮走过去想把背包拖到离这两个魔头远一些的地方,但手还没碰到背包的带子,就听Shirley 杨和胖子同声惊呼:“老胡,快躲开……”

    我心知不妙,想纵身跳开,但脚下被些黏糊糊的液体滑了一跤,脸朝下摔倒在地,脸部也蹭到了许多腥气扑鼻的黏液。

    我顺手在脸上一抹,腰上一用力,翻过身来,只见那具冰川水晶尸整个都裂开了,暗红透明的脏器掉到了外边。一群冒着寒光的冰虫,如同一阵冰屑般的银色旋风,从尸体中飞出,全部向我扑来。

    我瞪大了眼睛望着那些扑来的冰虫,再也来不及躲避抵挡,其实就算来得及,也没有东西可抵挡。这回真要光荣了,想不到竟然死在这里,永别了,同志们……

    但就在这时候,冰虫忽然在空中停了下来,并没有像干掉彼得黄那样干脆利索。我心里隐约觉得不对,但此刻生死之间的距离比一根头发丝还细,脑子都完全蒙了,搞不太清楚发生了什么,难道这些带有乃穷神冰的飞虫……

    在塔底远端的Shirley 杨脑子转得极快,见我愣在当场,忙出言提醒:“老胡,是狼王的血,你额头上沾到了狼王的血了……”

    这句话如同乌云压顶之时天空划过的一道闪电,我立刻醒悟过来,刚才我被地上的狼血滑倒,脸上蹭了不少,当时我并没有来得及想那些充满血腥味的黏液是什么,随手在脸上抹了一把,无意中把狼王的鲜血抹到了额头上。

    初一生前曾经说过,在藏地传说中,人和野兽死亡之后,一昼夜之内,灵魂不会离开血液和肉体,万物中,只有人类的灵魂住在额头,如果用刚死的狼血盖住,就可以隐匿行踪。而且这只刚被初一所杀的狼王,全身银白色的皮毛,表明了它是昆仑山群狼祖先水晶自在山的后代,血管里流着先王的血液。水晶自在山与乃穷神冰同样是守护这座妖塔的护卫,冰虫们一定是把我当作了白狼,所以才停止了攻击。

    当然这些念头只是在脑中闪了一下,根本没时间容我整理思绪,那阵冰屑般闪烁的旋风盘旋在上,看样子马上就要改变目标,扑向明叔和阿香。我立刻把携行袋里的几枚黑驴蹄子拿出来,在地上抹了抹狼血,分别扔给明叔、胖子、Shirley 杨等人。我自己也不清楚当时为什么不拿别的,而单拿黑驴蹄子,大概是觉得这东西沉重,扔过去比较利索。

    此时千钧一发,就连一贯闲心过盛,对什么都满不在乎的胖子,也顾不上说废话了,双手并用,把狼王的鲜血在自己额前抹了又抹。

    达普鬼虫,无论是无量业火还是乃穷神冰,它们在每次选定目标之前,都要在空中盘旋几圈,也就是这么个空当,给了我们
上一页 书架管理 下一页

首页 >鬼吹灯之昆仑神宫简介 >鬼吹灯之昆仑神宫目录 > 第十七章 乃穷神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