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他还是颇具才子魅力的——他有一头夹有根根银丝的浓密棕发,一双善于探究事务的蓝眼睛,一副充满磁性的深沉的嗓音,以及大学运动员式的热情奔放、无忧无虑的笑脸。兰登在预备学校和大学里都是跳水运动员,因此到现在他仍然有着一个游泳运动员的壮硕身材,硬实的六英尺高的个头,这都是他每天在学校的泳池里游五十个往返的精心维护的结果。
兰登的好友们总是把他看作一个高深莫测之人——一个跨世纪的英才。每到周末,人们总是能够看到他身着蓝色牛仔徜徉在学校的方院之间,与学生们讨论计算机图解问题或是宗教历史问题;有些时候,在一些曾邀请他讲过课的博物馆的入口处,人们还会发现他穿着海力斯牌花呢外套和苏格兰佩斯利涡旋纹花呢马夹出现在高品位的艺术杂志上。
尽管在教学上严谨有加,一丝不苟,兰登却是第一个欣然接受他所赞颂为“高尚、素朴的失落的艺术”的人。他以一种具有感染力的狂热参与各种文娱活动,和大学生们竟建立起了兄弟般的友情。他在校园里的绰号是“海豚”,因为他有着亲切友善的天性,同时有着令人惊叹的跳水能力以及在水球比赛中全胜的骄人战绩。
兰登兀自坐着,心不在焉地凝视着黑夜。这时,一阵刺耳的声音又打破了室内的宁静,这回是传真机的铃声。兰登现在实在是无力再发火了,只好无可奈何地笑笑。上帝的子民啊!他独自思忖。盼望盼望了两千年,现在还那么执著。
兰登懒洋洋地把手里的空杯放回厨房,慢吞吞地走进镶有橡木饰条的书房里。传真机传送过来的文件就摆在那张托盘上。兰登不由得叹了口气,绰起那张纸头看了看。
顿时,他觉得一阵恶心。
那纸上竟印着一张死尸的照片。尸体被扒光了衣服,头被扭了过去,脸整个朝向了后面。死者的胸前是个可怕的灼痕。这人被打上了烙印……只印了一个字。这个字兰登再熟悉不过了。熟悉得不得了。他瞪大了眼睛满腹狐疑地看着这个十分考究的烫字。
“光照派。”他结结巴巴地读道,心里怦怦直跳。这不可能是……
兰登对马上就要看到的东西真是有点害怕,便小心翼翼地把这份传真旋转了180度,倒着看了一遍。
兰登一时惊得连呼吸都没了,有如遭了一记重击。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便把传真又旋转了一遍,正着端详了一遍,倒过来又端详了一遍。
“光照派。”他低声说道。
兰登惊得目瞪口呆,一屁股瘫坐在椅子里。他如堕五里雾中,呆呆地坐了好半晌。传真机上一眨一眨的红灯终于引起了他的注意,显然,发传真的那个人是要和他通话。兰登盯着闪烁的指示灯看了良久。
终于,他哆哆嗦嗦地摘起了话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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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