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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说
所以,我们会在中读到“内海薰再次从包里掏出ipod, 一边听着福山雅治的歌,一边喝着矿泉水”之类的桥段,或者“在粉碎了场完美犯罪的同时,他的爱也彻底被辗成了碎片,他感到如此疲惫,也是理所当然的……”之类“奇怪”的对话。这不禁令人联想到东野在《名侦探的守则》中写到的某个场景,是他骨子里本就喜欢这样的“名探”,还是只想为自嘲提供一个绝佳的范本,我们不得而知。而东野在创作态度上的改弦也并非人人叫好, 因为这正是等作品屡遭包括二阶堂黎人在内的古典推理作家、评论家们诟病的主因,在他们看来,本格推理小说根本不应有这样的写法。“伽利略系列”在日本文坛所引发的一场本格推理应该如何来写的大讨论,盖缘于此。要不是笠井洁等权威人士的鼎力支持,东野圭吾恐怕无法那么早就喜获两个“三冠王”称号吧。

    毋庸置疑,“侦探伽利略系列”打破了东野圭吾的创作习惯,而作为该系列第四作的,其最主要价值便是成就了作者真正意义上的首个“系列小说”,成就了汤川学这一作者笔下的第一名探。如前所述,严格的“系列小说”,最大特点在于其内在的关联度,除了拥有统一的形象一致的“名侦探”外,还必须在情节内容上具备某种明显的时空承继色彩,这主要表现为故亊有先后顺序或者因果关系(适合制成年表,比如岛田下的御手洗洁)、人物有生长点(比如塞耶斯笔下的温西爵爷)。设若我们以上述要求来审视“伽利略”的前三部作品,则会发现在问世之前,“伽利略”还难称“系列”。而一书最终使该系列实至名归,毕竟东野在其中写到了汤川学在石神“沉沦”之后一蹶不娠,开始拒绝草薙等人的来访,“已经不想再和警方的案件搜查扯上任何关系了。”直到与草薙性格特异的内海薰介入其间,她对物理学的了解以及个人的脾性、谈吐,使得汤川很快与之亲近,并一再给予欣赏的赞誉。加上被请求协査的案件本身所体现出来的“完美犯罪”理性魅力,最终改变了汤川的态度,从挚友的事件中解脱出来。因此,确实是部续作而非那类“关系暧昧”的姐妹篇,问吋它还保持了与前作合拍的一致性,都是以单个案件单个诡计来支撑整部作品,简约而乂不失华彩,尽管在结尾的安排上落入了偶像剧的俗套,无法堪比的那个经典场景,但还是因为设定了一场难忘的顶级对决,而终使本作在整体性上得到较高的打分。

    “论理”是个日语用词,有逻辑、规则、道理等意思。东野的作品普遍表现为一种精巧冷静的论理性,最明显的就是它的“理科叙事”。我们知道,叙事学在小说(尤其是推理小说)的创作中占着极其重要的位置,一位作家的水平高低,有很大程度就得看他的叙事水平如何。正所谓优秀的作家,一百部作品有一百个不同的开头,就是在说叙事本领。叙事能力大致可以分为结构方法、叙述手法、行文功底三个方面,结构讲的是框架层次,叙述讲的是视点角度,行文讲的是文字语言,此三点由大至小、由表及里、由抽象到具体,几乎涵盖了小说艺术的全部。东野的小说在这三方面都存在着明显的“理科向”,此所谓“理科叙事”的本意。以这本为例,通过以下分析,可见此种叙事类型之一斑。

    关于结构方法,前章已经有所述及。东野的小说大体上是“三段式”:开头发生事件、谜团渐次展开,接着扮演“侦探”一角的主人公介入并予以“逻辑推测”(而且此种办案过程多半中规中矩,依循着刑侦学的固有模式,社会派推理小说基本上都是如此),最后案件侦破、真相大白。“三段式”体现的是一种结构上的简单明确,诠释的是理性味十足的因果关系。这在东野的早期本格作品、中近期的“伽利略系列”及部分社会派小说中被频繁使用,比如、、、《红色手指》、等。而的首章则通过真柴夫妇的对话挑明杀机,很快义孝被人发现毒毙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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