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节
“也只有求老天保佑了。”
两人摁熄了烟,回到医院。七尾等他们离开后,才拿下夹在耳上的烟。在他们谈话时,他把第一根烟丢进了烟灰缸,又费了一番功夫,才点燃了第二根烟。
关于MRSA感染,七尾也稍有认识。所谓的MRSA,指的是葡萄球菌因某种原因而产生抗药性,葡萄球菌本身可说是无所不在,但健康的人不会发病。只不过,病菌有了抗药性就另当别论,经常在幼儿、老人、住院患者身上发病,由于没有特效药,因此引发肠炎、肺炎甚至败血症而丧命的例子时有所闻。光是听到院内感染这四个字,的确很容易认定是医院管理不善,但由于无法预测细菌是由谁或是经由何种媒介感染,所以事实上要做到完全预防几乎不可能,最多也只能将发病的患者隔离、针对症状予以治疗,只要医院在这方面没有缺失,就不能追究医院的责任。就刚才那两人的谈话内容,七尾认为帝都大学医院并没有错。只有在判定感染原因明显是出于预防工作不足,以及发病后的治疗不当时,才能追究医院的责任。
何谓医疗疏失?其实是相当难定义的。医事法将其定义为在医疗行为造成有害结果时之所有医疗事故。其中,除了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案例之外,均视为医疗疏失。也就是因故意或过失所引起的,但通常不会有故意的情况。
依照这种说法,感觉医疗疏失的定义相当明确,然而现实中,问题在于是否为不可抗力。官司中所争执的,绝大多数都是这一点。
至于个中原因,在于患者与院方对事故肇因的看法不同。当事故发生时,包含医师在内的院方会将其原因诉诸于无可避免的外在因素,如疾病的特性或患者的体质等。相对于此,患者则将问题放在医护人员的能力不足、疏忽等个人因素上,这么一来自然会产生冲突。那封恐吓信便刺激了这部分的冲突,患者们的心情显然因此受到震荡,这种动摇是否也是犯人的目的,七尾还不知道。
特殊犯搜查二组还不能说已经将这个案子正式列入调查。七尾和坂本正在帝都大学医学院和医院收集情报。医院事务局的说法不能当真,因为无法判断他们是否真的将一切开诚布公。
公开医疗疏失,并为此道歉——
犯人二度要求的内容究竟是什么,七尾目前还未完全掌握。至少,帝都大学医院这几年没有发生这类纠纷。大约十年前曾发生过一个案例,一名患者被诊断为胃癌而接受胃部切除手术,事实上只是胃溃疡,不需要动手术。这个案例已由主治医师道歉,患者与医院也达成和解。
恐吓信若是单纯的恶作剧当然没问题,如果不是,那么犯人应该有明确而坚定的动机。这么一来,犯人今后可能会提出引发其动机的事实。七尾如此推测。
也许,关键尚未出现。
然而,这么想之后,他独自苦笑,一种自虐的笑。等到案子真的成立,自己大概会被调离第一线吧。
两年前,曾经发生一起大型信贷公司遭恐吓的案子。犯人持有公司客户名单,并说要在网路上公开,恐吓信也是透过网路寄发的。
七尾等人分析电子邮件,查出犯人主要是利用新宿的网咖,最后,埋伏的调查员成功逮捕了犯人。犯人是该公司的离职员工,离职前带走了顾客名单。
到目前为止,并没有任何问题,直到在犯人持有的名单中有了惊人发现后才趋于复杂。
那份名单是前科犯的详细资料。不仅有姓名、住址、前科、外貌特征等,人数多达数千人。
能够搜罗这种资料的组织只有一个,这件事一定有警视厅的人涉足。
然而,接下来的调查工作便没有进展,正确的说法是遭到高层的打压。七尾感到焦躁,因为警方又要重蹈护短这种遭人批判的覆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