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
ss)或关键证人。
我叫伊弗任·利托菲尔德,哈佛大学医学院勤杂工。我负责打扫整个医学院的卫生,生炉子、扫地、掸灰等等。我已经在医学院工作了七年,前四年在梅生路老学院,近三年在葛洛福北街的新学院。
至去年10月,我认识韦斯特教授整7年,从我到医学院时算起。我认识派克曼博士近20年。
博士失踪前的星期一,我目睹了韦斯特教授和派克曼博士在教授二楼实验室密室里的一次会晤。我当时正在那里帮教授打杂。屋子里很黑,点了三四支蜡烛。我没有听见脚步声。但派克曼博士突然就走进了教授的密室。韦斯特教授当时也很吃惊。
派克曼博士说话很快,嗓门也很大:“韦斯特教授,你都给我备齐了吗?”韦斯特教授说:“没有,我还没准备好呢,博士。”韦斯特教授又说,“明天怎么样,博士?”派克曼博士站在门口,挥了挥手说:“那就一言为定。明天一定得有个说法了。”然后就走了。那是我最后一次在医学院里见到派克曼博士。
第二天下午1点半,我正站在医学院的大门外,韦斯特教授走过来要我替他送一张条子给派克曼博士。我把条子给了一个名叫约翰·麦克思威的小男孩。他亲自到派克曼府上交到了博士手上。
也是在那个星期的某一天,韦斯特教授问我可不可以在地窖里点一盏灯。我说不行。他问我是不是确定,我说我几天前刚试过,但地下室里空气龌龊、缺氧,很快就把灯给扑灭了。我试过是因为替安司沃博士找一颗放在地窖里浸解(使之变软)的非洲人头颅。我点燃了灯提着下去,但不一会儿就灭了。韦斯特教授说他是想为一个实验制备一些气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