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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年龄。毕竟,一个女人,特别是一个花容月貌又没有其他谋生手段的年轻女人,要在纽约这样的“虎狼之地”安身立命实属不易之事,其间燕妮也傍过大款。有传言说,燕妮的最后一份夜班工作就是黑手党露其亚诺家族当时的掌门人弗兰克·科斯蒂罗亲自给安排的,每晚半夜演出一场,凌晨3点一场,每星期收入50美元外带小费,而且是在当时纽约最上乘的“蒙特·卡洛”夜总会。该夜总会老板名“菲菲”,纽约人常说的“菲菲的蒙特·卡洛”是也。那里高大的玻璃穹顶下生长着极珍贵极稀罕极难伺候的白色棕榈树,宽敞华丽的大舞台照明极好,不亚于百老汇和林肯中心,54道的入口处门庭若市,常挤挤地泊着两列黑色超长礼宾车。燕妮在往来的客人中认出过温斯顿·盖斯,白兰达·凯利,约翰·韦特尼,麦克·菲力普斯等百万富翁或社会名流,甚至有幸曾与查理·卓别林坐在同一张桌子上,后来还将这位喜剧大师用过的一根调酒棍粘上一面小美国旗儿,极珍贵地收藏在自己的剪贴簿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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