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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犯罪个性剖绘讲座
了纽约都会区所有已知的性犯罪者,但是一个月过去了,案件侦破工作没有任何进展。背负着巨大压力的纽约警方,带着这一案件的档案、报告、案发现场照片和验尸报告,找到了johndouglas。这时,行为科学组的“理解疯狂犯罪者行动”刚刚开始一年。johndouglas在一家餐厅里接待了来自纽约的几位警察,在看过所有的资料之后,他给警察们做了针对犯罪者的个性剖绘:凶手是个长相平凡的白种男子,年纪在30岁左右,外表蓬头垢面,没有工作,主要在夜间出没。他和父亲或年长的女性住在一起,单身,平常和女性没有往来,也没有很好的朋友,读高中或大学读到一半就辍学了,自视不高,没有车子,也没有取得驾照。这个人曾经以勒绞或窒息的方式尝试自杀,现在应该还在医疗机构接受治疗。“你们不必找得太远。”johndouglas告诉警察,“凶手住的地方肯定在命案发生的那所公寓方圆半里之内,甚至就在公寓里面。”几位警察面面相觑,搞不懂johndouglas玩的什么把戏,怎么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得出关于凶手的这么多——而且都是如此详细、具体的结论。不过还是按照他描述的特征,把那2000多人的嫌犯名单过滤了一遍,然后找出了一个各方面都“符合条件”的人——卡敏卡·拉勃(carminecalabro)。卡敏卡·拉勃,32岁,白人。他的母亲已经去世,现在和父亲一起生活,高中时代他就退学了,没有工作,完全靠父亲养活。他性格孤僻,没有朋友,也因为和女性交往存在障碍,所以没有结婚。由于有上吊和通过其他方式窒息自杀未遂的记录,现在在一家心理疗养所里接受治疗——这个“不在场证明”,是警方早先没有对他特别注意的原因。由于johndouglas的剖绘,警方重新对卡敏的“不在场证明”进行调查,发现他所在的那个心理疗养所门禁很松,在法兰馨遇害的前一天晚上,卡敏曾经没有办理任何手续,擅自离开了疗养所。

    警方提取了卡敏的齿模,与法兰馨大腿和膝盖上的咬痕进行了比对,结论是完全吻合——他就是凶手!更令警方震惊的是,卡敏与法兰馨一家就住在同一栋公寓里,想起johndouglas对凶手的剖绘,警察们觉得不可思议的精准。纽约警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johndouglas赞叹不已,幽默地说:“早知道他这么厉害,还不如让他把凶手的电话号码直接告诉我们算了。”林香茗的故事讲到这里,听众席响起一片惊叹声:“怎么会这么神啊?”“我在美国留学期间,曾经针对法兰馨案件多次向老师讨教,这不啻于请魔术师透露魔术的秘诀,老师毫无保留地把这一案件的剖绘手法详细教授给了我,今天我就讲给大家,希望能引起同学们对犯罪个性剖绘及其赖以为存的基础——行为科学的兴趣。”林香茗说。johndouglas首先认定,这一案件是个临时起意的偶发案件,并无明确的动机,属于变态杀人。因为用于攻击的每一样东西都属于受害者所有,凶手没有携带任何武器。也就是说,凶手来到公寓时,并没有犯罪意图。他把法兰馨带到顶楼实施犯罪,却并不担心有人会发现,证明他对这栋建筑非常熟悉,凶手应该就住在这里,或者这附近。从少年拣到皮夹的时间上分析,法兰馨遇害应该是在8点左右,这个时间,上班族都在上班的路上,而凶手却在公寓附近晃荡,说明他没有全职工作。由于犯罪有性的本质,所以推断凶手与受害人年龄相仿,在30岁上下。凶手在尸体上进行了手淫,却没有发生性行为,说明他是个没有安全感,在性方面非常不成熟的人,和女性缺乏交往,甚至由于生理或心理原因,根本没有过性生活,用雨伞和铅笔插入阴道不过是一种替代行为而已。而且,凶手把尸体绑缚成希伯莱字母的形状,并将受害者的乳头、耳环摆放在凶杀现场的狂乱失序环境中,居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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