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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41
    显然黑白刻意飞到了在他之前人生里从未到过的泰国,在那里等待重新轮回的瞬间,因为当下一世的他——也就是我,在清迈“忽然醒来”的时候,见鬼了我正在跟一个陌生女人做爱。

    “我”糊里糊涂射精后,穿上裤子就想走,陌生女人追上去说着他听不懂的语言,但肢体动作很明显是想讨钱,我闷不吭声给了。

    所以我对自己身分的第一个认识,是嫖客。

    人生地不熟,不会说泰语、身上又没有任何证件的我一开始非常慌乱,幸好口袋里有不少泰铢够我吃住一段时间。

    第一次在镜子前看到自己模样,我感到彻底的陌生,这是一种很恐怖的感觉,就连胸口上的甲虫刺青我也没有任何印象。甲虫就姑且当作我第一个名字。

    我一边花钱,一边寻找我是谁的答案,结果当然是见鬼了什么也没有。钱花光后,我还是待在清迈,在一间华人投资的人妖夜店里担任服务生,服务生的薪水很低,不过我的主要收入来自我这双无法自制的手。

    我发现在人潮拥挤的夜店里,总是不由自主将正在跳舞的客人皮夹里的钞票摸光,而且从无失手,这点让我很讶异,我猜想自己过去肯定是一个惯窃吧?我不引以为耻的心态更印证了这样的猜想。

    我没有继续当小偷,不是因为丢脸,而是因为我找到更有前途的差事。

    在清迈有一个喜欢搜集古董表的老警察,他收贿惯了,退休后更名正言顺带了一群小弟成立新的黑帮,在清迈专门经营赌足球的地下盘口,生意兴隆。年纪轻轻的我也被这个新帮派招兵买马进去,我很能干,什么都干,下手又狠,反正我谁也不认识嘛也没什么家人朋友,不怕得罪谁有什么下场。

    就这样,新帮派没什么前辈,我很快就当到了副手,是几十个小弟眼中的好大哥,前呼后拥叫我甲虫哥甲虫老大甲虫爷的好不风光。在这段期间内我“学会”使用枪,还用得不错,很快我就开始教身边的一群小弟怎么开枪比较有效率,但始终没有人学会跟我一样的双枪技术。

    有了钱,我反过来买下那间人妖夜店,并试着将它经营成摇滚酒吧,但始终没有成功,因为我不断拒绝前来应征的摇滚歌手。老实说我觉得那些歌手都太不摇滚了。想来想去不如我自己上去唱吧?毕竟我是真的非常有摇滚才华的,只是欠缺了一点点机遇跟勇气,还少了一个帮我弹吉他跟一个打鼓的乐手。没关系我可以等,反正我就是老板嘛!

    老警察很喜欢我这个副手,不过他并不喜欢我跟他的女儿走得太近,他一心一意想将他唯一的女儿嫁给家世清白的好人家,这点我理智上同意,可所有人都看得出来我跟他的女儿打得火热,看样子我迟早成为他的女婿。这点倒不在我的生涯规划里,我只是碰巧爱上了老大的女儿,跟飞黄腾达的欲望无关。我宁愿她是一个妓女。

    气急败坏的老警察只好设局,让我在一场假黑吃黑的陷阱里背负杀害同伴的恶名,好让他有理由倾全帮之力干掉我。中了局,即使心知肚明又能怎样,我也只有逃亡的这条路。我只带了最重要的行李,我的女人,老警察的女儿,还有两把枪,搭上远离清迈的火车。

    一路上我的女人跟我说,不如我们离开泰国吧,她可以接受永远不跟她爸爸见面的人生。我拒绝,总有一天我会回去的,我要去更大的城市,比如曼谷,找机会成立自己的帮派,证明自己可以独当一面,等到能跟老警察平起平坐的时候,他就会知道女儿没有跟错人。

    她一直哭,搞得我心烦意乱,我们有好几天都没说话。

    女儿跟别人跑了,老警察气坏了,当然更想要我的命。帮派里二十多名小弟出笼追捕,却对我这个前副帮主还是心怀友谊与义气,于是大伙儿随意开几枪好对老警察有个交代。

    可子弹不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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