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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0
    我酝酿着要走,却没有一个确切的时间表。

    一方面我个性本来就拖拖拉拉,二方面我每次一想到以后不能再研究跳跳讲话的模样,我就多少舍不得。不过我终究会克服这些我不想习惯的情绪,要知道,摇滚歌手千万不能习惯一成不变的安逸生活。

    稍微麻烦的是,我知道如果我一走了之的话,过了一段时间道上听闻了,这些脸花花的妓女肯定又会被某个没人性的帮派给收进口袋,皮肉钱再度被大大压榨一番。

    但那又如何?这种事本来就会一再发生。如果我迟迟为了这种事不走,这些自己刮花脸的笨妓女只会更多不会少,充其量我只是一个能干的打手,又不是开妓院的,发神经才在泰缅边境这种鬼地方长待……这里根本找不到我的吉他手。

    最重要的是,我从一开始就把话讲得很清楚,谁也不能怪我薄情寡义。

    但就是有一点点烦。想了很久,我决定在离开前多做一件很摇滚的事,当作是分手前的最后一炮。

    我要做什么?

    我想在一个晚上之内,把这镇上最大的五个帮派的老大一口气干掉。

    保守估计……出于直觉判断,我大概只有三个小时的时间可以干掉五个帮派老大,如果超过三个小时,事情就会传开。事情一旦传开,所有帮派加强警戒,我就不可能有漂亮的机会宰掉整整五个老大。

    我猜,这只是我猜,这五个突然失去老大的帮派互相猜忌、火并、内斗加外干,再加上外围帮派想趁机落井下石趁乱吞些利益,从开始直到结束至少需要一年以上的时间,这整整一年无人理会的时间都当作是我送给那些妓女有情有义的分手炮。

    当然了,我不能让那些帮派知道是我干的。一旦那些杂碎知道是我干的,我一走,那些妓女就要遭殃,那可就不只有脸被打叉叉那么简单了。

    在这之前我并不介意我把人干掉的时候有什么人看见,其实偶尔被看见也很好,把我厉害的手段传到江湖,在结果上可以让我在可预见的未来少杀点人。这次显然不能让我那么任性。

    神不知鬼不觉干掉帮派老大很简单,但要做到不被怀疑就很困难,毕竟这一带的牛鬼蛇神都知道火鱼哥我酷爱双枪,特征明显,两把枪片刻不离身,好方便我第一时间把来找麻烦的王八蛋干掉。

    要怎么干掉别人却不用双枪,我得花时间想个让人错乱的手法。

    比起手法,更重要的是如果我想在三个小时之内干掉五个帮派老大,我会需要一份非常严谨的计划。

    不得不说这是我最差劲的地方,我一向没什么计划,要我费心思调查那些老大出没的时间地点,我简直毫无头绪,若说到确切的方法,大概就只有像变态一样尾随跟踪了吧?要不然,我就得拜托那些妓女充当我见鬼了的眼线,但这可违反了我做这件事的本意。唉。

    不过“军队”倒是栽赃的好灵感。

    话说这一带的帮派很复杂,东南亚各国的黑道都在这里开了堂口,干尽许多见不得人的勾当,不过这里最强大的帮派其实是“军队”,也就是缅甸政府军军阀,在他们的默许下,山里一望无际的罂粟田才能成为所有黑道大赚钱的死亡黄金。同样的,在“军队”的绝对势力下,每一个帮派再怎么捣乱都有节制,那些混黑社会的再怎么疯,都没有疯到想跟坦克对干吧。我想我该找个方法嫁祸给军队。

    我想了想,不管怎样,过几天我都得搭一趟火车到更远的城镇,找门路买几枚军用手榴弹,到时候在宰杀那些混混的时候搞点夸张的爆炸,这样可以把线索往更远的地方扔去,不会怀疑到我身上。如果可以弄到一两支更夸张的大枪就更有军队介入的戏剧效果了。

    当我在心中大喊:“就这么决定!”时,我听见了有生以来最难听的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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