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关系的王宝国。
其次现场留下一个40码的鞋印,叶援朝的几双鞋子都是41码,并且全是旧鞋。表明他平时就穿41码的鞋子。如果都是新鞋,那就要怀疑是叶援朝杀人后,买了41码的鞋子来撑门面,摆脱嫌疑。
另一种假设的角度,如果说是叶援朝犯罪时,故意穿一双和他平时不同号的鞋子,杀人时故意留下一个鞋印误导警方侦办,那么他应该穿42码的鞋子,而不是40码。因为一个人穿着尺码比实际脚码小的鞋子,会非常难受,行动不自如,这种关键的谋杀时刻绝对不能出现行动不自如的情况。而穿比实际尺码大一号的鞋,可以通过塞鞋垫,系紧鞋带来消除影响。
再次,叶援朝案发当天下午5点多在楼下吃饭,已经被证实。此后他回到家中,虽说没有人证来证明他没出过门,但他确实在11月25日晚上七点到七点半之间上过网,上网后再去蹲点犯罪,时间上很紧张,况且他也没办法预知那时王宝国还没回家。
当然了,叶援朝也可以下载个软件来进行自动上网,伪造他当晚上过网的假象。不过高栋从江伟、张一昂以及县局其他接触过叶援朝的人得到的共同信息,勾勒出的叶援朝形象是个憋屈的老好人,并不是个逻辑严密、无懈可击的聪明人,而且也不太懂电脑技术。这样的人不会想出一整套不在场证明的伪证制造。
从犯罪动机、现场遗留的证据和不在场证明,几乎都排除了叶援朝犯罪的可能。
再加上两次张一昂找叶援朝调查时,叶援朝的态度和反应特征,也完全符合他的心理。
到此,高栋总算把叶援朝排除在了王宝国案子外。
但他还有个更大的难题,是谁杀了王宝国?目击者看到走路微微左倾,行动匆忙的家伙是凶手呢,还是个普通的无关过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