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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查死者身份。这与他的新推断一致。于光明也表示赞同。

    上午十一点,死者身份被查清。果然,死者是一名陪唱小姐,叫汤秀眉,在一家歌厅上班,歌厅老板从照片上认出了她。

    廖国昌颇感得意地挥了挥手上的照片,对于光明说:“你看,我之前说啥来着!”

    陪唱小姐在歌厅包间里干的那点买卖,其实早就是公开的秘密。如果大款喜欢她们,那么她们的服务可就不仅限于陪唱了,还有所谓的“出台”。对于这些,歌厅通常都不会阻止。跟汤秀眉一起干活的小姐们都说那晚她没来歌厅。不过因为她以前也经常这样,大家就没当回事。

    据歌厅经理说,事发之前两个晚上汤秀眉都没来上班。至于她究竟去干什么了,歌厅就管不着了。经理和其他小姐们的描述,排除了死者在歌厅遇到凶手的可能性。

    警方对汤秀眉常客的调查也是无功而返。经常点她陪唱的几位顾客,那晚都有明确的不在场证明。而她陪过的其他人都没留下任何联系方式。

    于光明联系了死者以前居住社区的居委会。接电话的是刘云飞主任,也是汤秀眉同楼的邻居。

    “对那样的丫头我还能说啥?从头到脚都散发着铜臭味。她有句口头禅‘干得好不如嫁得好’。所以她就去歌厅混了呗,指望能傍个大款什么的。”刘主任不屑地说。

    “最近几天您发现她有什么可疑之处吗?”于光明问道。

    “她基本不跟邻居们打交道。就算她自己不害臊,我们也都为她臊得慌啊。”

    “邻居们周四那天发现她有啥不对吗?”

    “哦,和她住一层的熊婶说,那天那丫头走得挺早的,大概下午三点钟就出门了。一般她晚饭前是不出门的,那是她的习惯。当然,我们怎么搞得清她啥时候出去卖啊,您说是吧。”刘主任说道。

    “那就是说她平时白天一整天都待在家里?”

    “也不一定,她可能也去干些别的事。不过如果是去歌厅上班,肯定打扮得花枝招展才出门呢,又是丝袜又是高跟鞋什么的。所以我们都看得出来。”

    “能麻烦您写一份书面材料给我吗?”于光明说道,“内容包括您和其他邻居所知的,关于这个汤秀眉的。”

    随后于光明又给汤秀眉的邻居和同事们打了好几个电话,可忙了一个多小时也没问出啥新鲜东西。那些人告诉他的也还是刘主任之前说的那些。

    没过多久,刘主任传真发来一份三页纸的书面材料。篇幅虽然很短,但细节还算详细。

    汤秀眉的母亲在她很小时就去世了,后来,父亲又下岗了,她高中没毕业就去当了歌厅小姐。他父亲没脸继续住在弄堂里,就搬回苏北老家去了。从那之后她独自居住,偶尔带男人回来。居委会对此了如指掌,但毕竟时代变了,居委会干部们也不方便直接干涉。好在多数嫖客都愿意去酒店开房,因此弄堂里还稍微能消停些。

    她家里没有电话,她也没有手机,这两样东西对她来说实在太奢侈,偶尔她会用弄堂口的公用电话。不过她有个汉显的呼机,所以传呼就是她平时的主要联系方式。

    于光明找到传呼台了解情况,对方很快答复了。星期四晚上并没有人呼过汤秀眉。

    他刚读完这些材料就接到局领导的通知,要他去参加紧急会议。

    “看看!报纸头版头条!‘城市陷入危机’!”说这话的是李书记,此刻他面色铁青,几乎是在叫喊,“咱们公安局都成笑柄了!”

    于光明和廖国昌都没做声。报纸上这个头条可能有些夸大其词,不过局里现在倒是真的有些危机了。

    “第三个!外滩!”李书记继续嚷着,“你们到底查到线索没?”

    于廖二人都在闷头吸烟,整个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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