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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千叶?”小原抬头道。

    “对,正确地点是千叶县南部,房总半岛海边。”

    “为何问此事?”小原露出警戒的神色。

    南乡决定采“旁敲侧击法”,于是说:“我还是从头问好了。你犯下这三案时,是否均以小斧头为凶器?”

    “不错。”

    “何故?”

    “普通斧头体积大,带在身上惹人注目,所以拿小的。”“何以每次作案后都埋于现场附近?”

    “可以趋吉避凶,招祥纳福。”

    “趋吉避凶?”

    “我老实说好了。我第一次作案时,紧张过度,迷迷糊糊,只记得自己取了财物后便逃出屋外,随后又想到自己手上拿着血迹斑斑的利斧,实在很危险,于是立刻取出铁锹,将那斧头埋在附近。”

    “后来呢?”

    “原本我提心吊瞻,生怕被人发现,结果却平安无事,神不知鬼不觉,于是我放下心来,打算以后每次作案都如法炮制。”

    “是说要用同样的凶器,并且都埋在现场附近吗?”

    “对!因为我做了这个大吉大利的动作,所以第二案和第三案,我都能福星高照,顺利得手,安然无恙,有如神助!”小原说完,面露微笑,状极得意。

    南乡心想:这家伙实在无可救药,简直是厚颜无耻、怙恶不悛!其实这也难怪,他要是有悔意,又怎会杀死第二、第三人呢?

    “千叶县也发生过类似命案。”南乡勉强压下内心的厌恶,然后说:“手法相同,警方推断凶器可能是利斧,应埋于现场附近。”小原闻言肃容正色,瞪着南乡。

    南乡又说:“小原先生,你可曾去过千叶县?”

    “慢着!此案凶手不是已经被捕了吗?”

    “你怎么知道?”南乡认为对方已经上钩。

    小原立即回答:“看报纸的呀!”

    “事隔十年,又是别人所犯之案,你怎么记得如此清楚?”

    “因为……”小原目光飘忽不定。

    “那阵子,我每天都看报,而且是详读细阅。”

    “是为了看你自己所作之案有何风吹草动,对不对?”

    “不错。那时我大吃一惊,因为竟然有人模仿我的方式去作案。”

    “模仿?”南乡心想:从他的表情无法判断此言真伪,但因那阵子报纸的确天天报导“31号事件”的细节,所以也不能完全排除“有人模仿”的可能性。

    “对,是一个姓树原的年轻人干的。”

    “连姓名你都记得?”

    “是呀!那时我想:若能把我所犯之案全部赖到他身上,那该多好!”

    “现在呢?还这么想吗?”

    “当然啦,这是人之常情嘛!”小原说。

    南乡闻言面露微笑,但心中却在冷笑。

    小原又以哀求的口吻说:“相信我,我真的从未去过千叶。”南乡心想:要我相信可难了。他已被判死刑,正在上诉中,若再增一条罪,岂有胜诉之机?中凑郡一案就算是他所做,他也绝无承认之理,否则岂非自寻死路?

    南乡决定以“践踏自尊法”来突破对方的心防,于是说:“小原先生,你可知官司已无胜算,死期就在眼前?”小原愕然望着他。

    “你连犯三案,砍杀三人,罪大恶极,绝无生路。”南乡上身前倾,缓缓说:“反正死定了,何不乾脆一点,在往生之前招出一切?如果坦白招供,将来也比较好超生。”

    “我并未去千叶作案呀!”小原嚷道。

    “不要说谎。”

    “我句句实言呀!”

    “如此铁口硬牙,对得起那五条冤魂吗?”

    “什么五条冤魂?我只有砍杀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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