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逆流
院的事情,又在他那久远的记忆中,渐渐地打开了尘封。时至今日,已经过去了50年了,但在东京出生的他,直到现在还清晰地记着,第一次生活在那个沿海乡下小镇的日子。
那时候,他担任主审法官时,已经50岁了,人们称他是面相端庄、言行严格、武士风格而果敢的人。在法庭上他也不苟言笑,办事果断,从不枉法,刚直不阿。
在他三十七、八岁的时候,他担任右陪审法官,就成了很有人气的法官。他经常开车去现场,亲自了解案情。由于他的出身,所以,语言里常常带有各种方言。在补充询问中,主审法官经常要追问一句“是这个意思吗”,而且会表现出不愉快的神色来。
神谷伦太郎在问被告人的时候,经常会问“被告人这会儿肚子空吗?”那时的被告人,一本正经地回答说:“不空”。但其他法官会马上纠正他说,你的九州福冈地方语言,把“肚子饿”说成“肚子空”是不对的。
他一看到在神殿卖神签的,就又把他的思绪,带到了遥远的过去。那年他调到了松本分院的时候,是他41岁零8个月的时候。那时他每个月,都要有三次去木曾福岛的分院协助工作。他在那里,要进行独立事件的审判,但不是右陪审,而是“升格”为分院院长一职。
那家法院的法坛比较高,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就使用的建筑。与被告席比起来,那里的检方和辩方律师的位置,就显得略微低了一些。那时候他在法坛上,对下面的情景一览无余,一天就能够处理五、六件案件。
那个法庭号称是“寒冷极地”,所以,天花板上也没有电风扇。到了夏季最热的时候,也不过打开窗户通风。外面的蝉叫声和不远处的小河流水声,可以不断地传到耳朵里。
直到今天,伦太郎还会时常在脑子里,回忆出那潺潺的流水声。
“下面宣读判决:被告人被判处一年零六个月的徒刑。”他又从口中念叨了出来,“该日期从判决之日起,一共四年时间,缓期执行。被告人在缓期执行期间,将受到司法机构的监督。”
听到“缓期执行”四个字时,那些仅仅20来岁的当事人,便会喜形于色。完全像电影一样,这些情景,深深地印在了他的脑子里。
神谷伦太郎被同行称为:主张采用低量刑的“温情主义法官”,这一点他自己也明白。
但伦太郎并没有别的打算。任何一个案件,他都要投入到十二分的精力,认真地研读案卷,把握问题的焦点,研究调査报告,经过深思熟虑后,才会作出不齿于良心的判决。
而且,他并不是一味地,主张低量刑的温情判决者,例如:他对盗窃案件,虽然采取缓期执行,但在监督期间所采取的措施,还是非常严密的。对于缓期执行的对象来说,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的区别,就要非常不同。对于未成年人而言,不送其到少年管教所,就是最好的判决;对于成年人来说,则以“下不为例”的威慑性处理。如果在缓期执行期间,没有再次犯罪,就可以取消监督,也就取消了缓期执行……
他往往在判决之后,还会添加一句具有人情味儿的训诫,而闻名于业内。
“你还年轻,还有将来。”他会反复地告诫被告人,也不知道这样做,是不是可以达到目的,但他认为:如果这些人,抓住了这个机会,就会走上正路的。
“你爱你的母亲吗?你的母亲也来到了旁听席上。今天她就会把你带回家了。如果回到了家里,要和母亲好好地谈谈,认真地想一想,今后的路该怎么走。”
“首先要和不好的朋友断绝来往,你必须要有勇气。你明白我的话吗?”伦太郎会用更大的声音问道。
正在这时,一名身穿灰色工作服的年轻人,悄悄地走到了他的身边。他在紧紧地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后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