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岭舞子的尸体在保险箱内,而躲在老师办公室的某人从窗户跳下,逃走了——
喜多的供词令人错愕。一个人能够自己躲进保险箱内,但不可能亲自上锁。如今,负责办案的所有工作人员都理清了一个事实。这起案件,千真万确是一桩谋杀命案。
侦讯室里的寺尾无非就是在追查这个“凶手。”
“你看见逃走的人是谁吗?”
“不,我只隐约看见背影,随后立刻消失在黑暗里了。”
“是男、是女?”
“啊,嗯,‘他’是从二楼跳下去的,所以我从没想过是个女的……但其实我也无从判断。”
“身高呢?”
“完全不清楚。那真是一瞬间的事情……”
寺尾停止无谓的讯问,于是允许喜多上厕所。目送他离开侦讯室后,缓缓掏出香烟。
事态出乎预料。
舞子遭杀害后,暂时被放入保险箱内,然后再被搬运到校舍旁的草丛里。接着凶手准备了舞子的遗书,设下伪装自杀的陷阱——串连目前查明的事实,这就是整起案件的原貌。
然而,谜题却越滚越大。
什么地点、什么时候、为何被杀?凶手是如何取得舞子笔迹的“遗书”呢?况且,不能遗忘的是,当时的验尸报告的一致性。
法医判定舞子的直接死因为颈椎骨折与脑挫伤,也就是脖子骨折,并且脑部强烈撞击所致,另外记载中还留下全身挫伤的记录。如果判定颈椎骨折和脑部挫伤为凶手杀害的手段,那么全身挫伤又该如何解释?尸体上留下无数个挫伤痕迹,法医判断这是“从四层楼一跃而下所导致的伤痕”,若要凶手在尸体上留下这些痕迹,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凶手攻击舞子的头部和颈部把她杀死,然后藏在保险箱内,再将她搬到顶楼抛向地面——这就是行凶的顺序吗?
——不。
死后再留下的伤口不会出现活体反应,但舞子的尸体上却出现了。法医鉴定显示,颈椎骨折与脑部挫伤是在断气前,或是断气同时所留下的挫伤,因此无法推论凶手在杀害后,隔了一段时间再丢下尸体。
——如果这不是丢下尸体时的伤痕,那又该如何解释呢?
年尾忽然想起,曾经听说警方在初步办案中犯下的一桩严重失误。被害者遭凶手脚踩了数十次,然而警方却判断被害者遭大卡车辗毙致死。事件发生后一个月期间,警方拼命追查各地车辆,最后凶手主动投案后才发现办案失误。
舞子也是遭人踩踏了吗?还是遭钝器敲打致死呢?若果真如此,那么凶手势必对她怀有深仇大恨。再进一步思考,如果凶手刻意在舞子身上留下跳楼自杀才会留下的伤痕,那么这名凶手恐怕是试图犯下完全犯罪的高度智能犯,更有必要设定他为拥有偏差人格且极为棘手的恐怖凶手。
想到这里,寺尾忽然明了到一个最单纯的疑问。
舞子的尸体为何会出现在保险箱里?
首先得解开这个谜团。不,解开这个谜团才是解开所有疑惑的捷径。换言之,这也是能够在“岭舞子教师命案”报告书中,以真正破案者的身份留名的首要条件。
侦讯室的门被开启。喜多完全融入在罪犯的角色中,怯生生地回到座位。喜多一早认定为“木头”的两名刑警,刻意猛力关上门,密室又再度成形。
寺尾暂时抛开不确实的事件脉络,开始确认几项事实。
“你说你偷看老师办公室时,看到岭舞子的脚,应该是说下半身吧?那是大约几点的时候?”
喜多思考片刻回答:“应该是八点半左右吧。”
“你偷看了好一阵子对吧?”
“是的。直到我发现海德茂吉后逃到资料室,这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