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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菲尔丁替他刷洗干净,心想自己未免太不小心了,应该先规划好杀人的时间与地点,也应设想到如何逃脱才对。他认定修斯的利用价值很高,不值得浪费在这种小事上,因此教他怎么逃离医院,教他怎么去他在附近租下的小屋避风头。菲尔丁租下这间小屋的原意是方便自己下午带智障的女病人过来幽会。

    菲尔丁站在女子的雪佛兰车旁,自己没戴口罩也没有掉换车牌。他相信自己在潜意识中是故意这么做的,就是想尝尝杀人的滋味。菲尔丁将手探进手套盒取出手枪,在她还来不及尖叫前对她开了两枪。

    不可能是萨姆或拉尔夫。这两人半小时前才和他与露易丝换班。他们持有全区通行卡,可以直接进来。

    菲尔丁陪他在医院里散步,两人聊了很久。

    是临时起意,一时冲动犯下的案子,极不符合他的个性。他当时在哈特福德郊区的商场咖啡店享用卡布其诺咖啡,看见一个女人拿了一包东西走出珠宝店,目光闪烁,顾虑重重,这表明那包东西价值不菲。他上了自己的车,一路跟踪,开到环境荒凉的地段时加速将对方逼到路边。对方情急之下把那包东西扔给他,央求他放她一条生路。

    在生活中不断学习……

    “只要你如实回答我问的每个问题,我就不杀你。”

    时间充裕。只要他动作快一点。

    ——布鲁诺·霍特曼(意指林白幼子撕票案的呈堂证物)

    第二天修斯出现在菲尔丁的办公室,浑身是血,手里拿着碎玻璃片,问他可不可以喝点浓汤。

    这人不是探员伦纳德·哈迪。伦纳德·哈迪是编造的姓名,他的真名是爱德华·菲尔丁。此刻他正朝电梯走去。

    “哦,我的老天,”她喃喃地说,伸手想拿话筒,“看起来像是拉尔夫。”

    “什么?”菲尔丁问。

    解谜的道理正是如此,对不对,帕克?

    “求你了!”

    之后有天上午,掘墓者在地铁站杀得天昏地暗,菲尔丁出现在FBI的门口,热心想帮忙侦办,却因被安排在替补席上而适度地表现出愤懑不平。若碰上别的探员,保证会一而再、再而三地核查他的背景来历,打电话向市警局查证。但玛格丽特·卢卡斯却不会。她是个可怜的丧子的寡妇,知道伦纳德·哈迪即将成为无子的鳏夫,深受与她五年前相同的苦楚——如行尸走肉般活着。

    年轻探员的声音中充满恐惧。他接着说:“假日的时候,我们采用渐增式间隔法,所以第二次登录之后,我们——”

    探员点点头。

    “你第一次登录是什么时候?”

    菲尔丁将侦测器丟开,反正不会再用到了。他从衬衫里扯出一个丝质背包,材料是降落伞布,他亲手缝制的。他开始将钞票装进背包里。

    现金果然就在这里。

    他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找出完美的替身——吉尔伯特·哈弗尔,是一个没有前科也几乎找不出过去记录的无业游民。他的想法天真,竟然认为像菲尔丁这样聪明的人也需要找搭档。要杀他灭口也很简单。

    犯下最完美的刑事案,他心想——不过转念一想,帕克这种语言学家肯定不喜欢这种多余的修饰语。

    他的中学时期有高潮也有低潮。

    “什么事?”

    “一点零七分。”

    这位探员年纪还轻,能成为FBI雇员他至今仍喜形于色,因此奉命在跨年夜值午夜到第二天八点的班,他丝毫没有怨言。目前他正坐在总部三楼的FBI安全中心。

    他在医院结识了一个名叫大卫·修斯的病人,他是个耐人寻味的家伙。据菲尔丁判断,他原本大概人品还不错,只是后来在圣诞节那天醋意大发,刺死了妻子。这种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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