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萨克斯和普拉斯基穿着带兜帽的粉蓝色泰维克连体衣、面罩和皮靴,戴着防护眼镜。正如莱姆一直以来指导的那样,他俩各自在脚上绑了一根橡皮筋,那样就能更容易地把他们的脚印与其他脚印区分开来。接着,萨克斯在腰上绑了根皮带,皮带上挂着无线电/视频发射器以及武器。萨克斯跨过黄色胶带,这一动作令她患有关节炎的关节略感疼痛。在天气潮湿的日子里,或是在一阵奔跑或徒步追逐后,她的膝盖或髋关节会痛得要命,她还暗自羡慕过林肯·莱姆麻木的身躯。当然,她永远不会大声说出内心的想法,甚至从来不会让这个疯狂的想法在脑海中待的时间超过一两秒钟,但那种想法确实存在。任何一种处境都自有其优点。
萨克斯止步于人行道上,在黄色胶带围出的犯罪现场,唯有她一人。莱姆还在担任调查资源部主管时——那是纽约警局中掌管犯罪现场的部门——命令手下的鉴识人员独自进行搜索,除非犯罪现场面积特别大。他下达这样的命令,是因为其他搜索者在场时,你在心理上容易变得不那么小心谨慎,因为你知晓,总是有一个后备人员来发现你所忽略的线索。另一个问题在于,就如作案人留下物证一样,犯罪现场的搜索者尽管全身上下都穿着保护性的服装,也会留下物证。这种物证的污染能够毁掉整个案子。搜索者人数越多,那种风险也就越大。
萨克斯看了看变电站洞开的黑色门口,烟气依旧从里面弥散开来,她接着想起了挂在臀部上的那把手枪。金属的质感。
电线都被切断了……
好吧,继续走,萨克斯这么告诉自己。在一次罪案之后,越快做完方格法搜索,发现的物证质量也就越好。汗水里充满了有助破案的DNA,很快就会蒸发,变得无迹可循。有价值的纤维和毛发被风吹走,不相关的纤维和毛发却飘入犯罪现场,混淆探员的视听,误导线索。
她把耳机放进兜帽,塞入耳朵,又调整了麦克风软管。她打开了挂于腰上的发射器,从头戴式耳机里听到了林肯·莱姆的声音。“……你在那儿了吗,萨克斯?啊……好的,你上线了。我正在琢磨,那是什么?”他问道。
莱姆实时目睹了萨克斯所看见的一切,这都多亏了萨克斯脑袋上绑着的那台小型高清晰度摄像头。萨克斯意识到,自己在无意间正望着站牌柱上烧出的那个大洞。她向莱姆解释了所发生的事:电弧袭来,熔化的金属如雨珠一般。
莱姆静默了片刻,接着说:“那称得上是厉害武器……好吧,我们继续下一步。做方格搜索。”
搜索犯罪现场有好几种方法。其中一种很热门的方式是从犯罪现场外侧角落起步,路径是越来越小的同心圆,直到你走到圆心位置。
但林肯·莱姆更喜欢方格法。他有时让学生把走方格想象成刈草坪——只是要刈两回草坪。你沿着一条直线从犯罪现场的一侧走向另一侧,随后转过身,向左边或右边走上一英尺,再沿着你刚刚来的方向往回走。等到你走完一遍后,就沿着与你第一次走完的路线的垂直方向,再次走上一遍,同样是要来回走。
莱姆坚持要走上两遍,因为一个犯罪现场的首次搜索是至关重要的。假如你最初进行了草率马虎的检查,你会微妙地让自己相信,犯罪现场毫无发现。随后的搜索多半是白费工夫。
萨克斯想起了讽刺之事:她接下来要走方格搜索犯罪现场,但却是走一种迥然不同的方格。她一定要和莱姆分享这一心得——但是留到以后吧。现在,她需要集中注意力。
犯罪现场的工作是一场清道夫的捕猎。目标很简单:找到某些东西,找到作案人留下的任何东西——以及一些会被留下的东西。大约一百年前,法国犯罪学家埃德蒙·罗卡曾经讲过,任何时候发生一桩罪行,犯罪者和犯罪现场或受害者之间肯定会有某些物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