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人
男友,这是三天前才发现的。
案发近五个月之后,筱宫佳织被记在了嫌疑人的名单里。
不。
应该说快被记进去了才对。只是之前被隐瞒的与受害人的关系浮上了水面,但到现在为止,都没有发现除此之外的其他真相。询问筱宫佳织的时候我也在场,感觉上,她是清白的。
“你见过筱宫佳织?”
“嗯,因为她好像是唯一的朋友。”
“朋友啊……”
邻居曾那样骂过受害人。
“是亚佐美说是朋友的。”渡来说道。
又是本人说的。
“这么说受害人对邻居并没有怀着不快的感情?”
“我不太懂什么不快的感情。她说过一些好像尊敬对方的话,说是同为派遣员工对方是个出色的人什么的。亚佐美好像是相当喜欢那个人,虽然对方未必会同样喜欢。”
“哦。”
这个男人是真的和受害人说过话。
我——只见过尸体。淤青的脸、半张的口、充血的眼、压坏的喉咙,以及变色的皮肤。
是尸体,鹿岛亚佐美已经是尸体了。我不知道她说话时发出什么样的声音,是什么样的情景,但是这个男人知道。
稍微感到有点嫉妒,只是有那么点觉得而已。
我们警察中没有一个知道活着的鹿岛亚佐美。搜查员有很多,包括管辖和没有直接到现场的人在内牵涉到的有超过一百人,谁也不知道鹿岛亚佐美这个人。
不知道才好。
如果知道的话,眼睛就看得不那么清楚了,看事实的双眼会被蒙上一层迷雾,在调查时会带上偏见。我们必须冷静、客观地找准事实真相,只能这样,必须这样。
——你这也算是个人吗?
是人。虽然是人,也是警察。绝不能让冤假错案发生,也不容许抓错罪犯,但却还要尽可能快地解决案件。
然而那些人却……
部下、案件相关人员、上司、受害人的亲属、目击者都一样。
唯一不讨厌我的只有已经死去的受害人了。
“你和受害人是……”
“说了只见过四次哦。”
“不是,我是问怎么会……照你的话说,你只是个路过的吧,那为什么会见了四次呢?”
“是被她叫住的。我的拳头才刚打过去,那个纠缠她的男人就马上跑掉了,我也不明白怎么回事。想着还是不要牵扯进去的好,正打算要走,亚佐美就叫住我了。”
“这故事编得太假了吧?”
“你觉得假也没办法,事实就是这样,她说要请我喝茶表示感谢。”
“于是你就屁颠屁颠地跟着她走了?”
“什么屁颠屁颠的?反正我那时候正好很闲,口又渴,不行吗?”
“也不是不行。”
我暗地里想还是就那样扬长而去更酷些,认为这种禁欲式的做法更好的,只有我们这个年代的人吗?
“你们说了什么?”
“什么都有,就闲聊。我不大会聊天,基本上光是在听了。后来,大概是因为没有我这么笨的朋友吧,她向我要了手机号,我告诉她了。”
“通话记录里可没有你的号码哦。”
“是从派遣到的单位打的吧?”
这样啊。不,为什么?
“她好像不怎么用手机吧,而且现在不是有电子邮件?”
“也是。”
邮件全部被删干净了,电脑里空空的。去查手机的通话记录,也是查到被派遣去的公司的上司那里,线索就断了。那个人和亚佐美有不正当关系。她一次电话也没给佐久间打过,所以之前我们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