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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人
法了。

    “亚佐美没有罪,不能因为她是个麻烦就把她杀了。很奇怪吧,在生下来之前杀掉不算杀人,生下来就是杀人了。”

    “这很残酷啊。”健也说道。

    “是啊,很残酷,但是你们男人不懂。小孩子在我的肚子里一点点长大,还在肚子里的时候就已经是人类了。但是,也是自己的一部分。所以我想,还是自己的一部分时,杀掉也没事。但是,一旦生下来之后就是别人了。”

    “别人?”

    “因为是别人所以不能杀。”

    “你曾经想杀了她吗?”

    “怎么可能!这就是你们男人不懂的地方了。谁不疼爱自己生的孩子啊?就算不是自己亲生的,小孩子都是那么惹人疼爱的,更何况如果曾经是自己的一部分,肯定非常宝贝啊!那孩子……”

    非常可爱。

    小小的手。

    小小的嘴。

    小小的眼眸。

    那时候的亚佐美,真的是可爱极了,不管是走路、摔倒、睡觉、坐着、哭着、笑着,都可爱极了。

    我还记得非常清楚。

    “还有她那时候的照片呢,不过因为一直搬家,现在也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但是过去真的非常可爱。”

    是过去式。

    人都死了,可以用过去式吧。

    “因为我喊我妈妈为‘妈妈’,所以那孩子也喊她外婆‘妈妈’,却喊我‘母亲’。虽然有点反着来的感觉,但那种叫法也非常可爱啊。”

    但是……

    当时应该让她把叫法反过来的。

    “母亲”这种称呼本身就有点见外的感觉,那孩子不太黏人,是个对人有点见外的孩子。

    “但是,怎么说……”光靠可爱也没法过日子啊。“我父母的公司很快就不行了,那时候亚佐美刚上小学。他们利用我们拿赔偿费,投到公司里用掉,最终公司还是倒闭了。早知如此,还不如不要和解,就每个月拿养育费也好。但是,我们家的傻瓜父母想要现钱。”

    “傻瓜?”

    对,傻瓜。

    父亲上吊自杀了。

    母亲也随后跟着他去了。

    “开什么玩笑!留下我和亚佐美,那么干脆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这算什么啊!太自私了吧!你不觉得吗?”

    “哦……”健也的回应很无力。

    “没必要去死啊。而且,过了免责期可以拿到父亲的保险赔款,母亲在死前都处理清算掉了,基本没有给我留下什么欠债。既然这样——你说为什么还非要去死?”

    “我是不懂……”

    “如果留下点儿财产还好,但什么都没剩,而且我也拿不到母亲的保险赔款。欠债虽说是不多,但还是留了那么点儿。那两人把孩子丢下就这么走了。”

    是不疼爱我这个女儿吗?

    遗书上写着:对不起。真是的,既然知道道歉就不该去死!

    “那之后——就只有我和亚佐美两个人了,那时候我才二十四五岁啊!而且婚都没结,却带着个上小学的女儿,这种事你能想象吗?”

    “我不懂啊,我又没小孩……”

    “我那时候和你现在差不多大,真的很惨,很辛苦,为了女儿我不得不辛苦赚钱。”

    “就算没有女儿,一般人不也要赚钱吃饭吗?”

    “要辛苦好几倍啊!你有工作吗?”

    “就打打零工。”

    “哦?”

    原来不是吃父母闲饭的吗?

    “不过都干不长就是。”健也说道。

    “是吗?但是我没有别的选择。那时候泡沫经济还没崩溃,日子还过得去,但是不久经济就恶化了,我找不到什么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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