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
刑警开口说。
“为了达到切割成五十个部分的目的,堂场好像很仔细地一边数一边进行切割。”
“一边数?”
“为了害怕数错,还以‘正’做记号。他说他是那样认真的计数后,才终于正确地完成了五十次的切割。”
“唔——这是他本人说的吗?”
“是的。警方在他的事务所内,也发现了‘正’字的记号。”
“喔——刚才您说过了,那位堂场先生一直在说无论如何都一定要切割成五十个。是吗?”
“是的。”
“没有问为什么一定要那样吗?”
“当然问了……但是,问不出让人可以理解的理由。”
刑警严肃地摇摇头。
“特别是坚持一定要切割成一块块再焚烧这一点。他一直叫嚷着:不那样做的话,对方就会醒过来。”
“那……和‘尸变’很像呀!”
“那是什么?”
“啊,没……”
这个人不知道吗?‘尸变’是山姆·雷米(Samuel Raimi)导演的名作呀!——不过,我马上想到:或许只是我个人的嗜好和别人不一样,所以才会知道那部电影,联想到那部电影。
“无论如何都要切割成五十个……”
为什么要执著于这个数字呢?为什么非执著不可呢?
“好像是听到‘声音’这么说的。”
刑警叹着气说。
“非五十不可。一定要五十,不是五十的话就不行——好像是这样。”
听到这里,我也忍不住叹气了。
“所谓的电波系吗?”
电波系……电波系住持。
这样的说法虽然有趣味性,但是,把这个当成“谜”的答案,就太说不过去了。这不是一般能不能理解的问题——
“关于堂场先生为什么坚持五十这个数字,我的同事们有一种猜测。”
刑警说。
“也就是说:堂场先生是不是太在意自己的名字了?”
“名字?”我不解地问。
“堂场先生的名字?”
“是的。就是他的名字。”
刚才听过他的名字,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他的名字是……
“他的名字是正十,是吗?”
“没错。”刑警皱着眉头的脸上露出苦笑。
“正月的‘正’,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的‘十’。这就是他的名字。”
“正十……的确。十个‘正’字吗?刚好是五十个笔画。你的意思是,他以自己的名字做为犯罪的理由?”
“要不然他为什么要坚持五十这个数字。”
刑警的苦笑更深刻了。
“现在看来,这个事件最后似乎只能以‘堂场先生疯了’,做为最终的结局了。很遗憾这里没有可以成为推理小说内容的点子。”
“唔……好像是的。”
受刑警苦笑的影响,我也只能苦笑了。但是,总觉得还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让我觉得不对劲的地方不在于凶手执著“五十”,或执著“五十”的理由,到底是哪里不对劲……
一边写“正”字做记号,一边进行五十次的切割。
被焚烧的五十个人体部分。
五十次的切割,五十个人体部分……啊!是吗?是那样吗?
“这里有奇怪之处呀!刑警先生。”
我说着,并且站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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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