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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而且,我现在的情况并不是在等着赴刑场,而是,我已经被枪毙了——我是这么觉得的——眼下他们需要的只是处理我的尸体,刷净地上的血迹。我记得在大学的时候,曾经在法国史中读到过对断头台的描写,其中提到了一个行刑者(也是医生)进行的骇人听闻的实验(我猜不管在哪儿,人们都能找到乐子):行刑者观察到,在砍下犯人人头后的几秒钟之内,犯人的眼部和嘴唇仍然在颤动和抽搐,直到他闭上眼,这一切才停止。然后行刑者大叫死者的名字,被砍下的头居然猛地瞪大眼睛,直愣愣地盯着他!几秒钟之后眼睛又闭上了,接着行刑者又叫死者的名字,死者的眼睛再次睁开,又盯着他。真逗!也就是说在身首异处三十秒之内,脑袋还有反应能力。这就是我现在的感觉。铡刀早已落下,现在他们在叫我的名字。

    我拿起电话,拨通了阿诺德·米查姆办公室的电话,告诉他的助理,我正要去他那儿,顺便问她我该怎么走。

    我的喉咙干得厉害,想顺道去趟休息室,取一听以前免费而现在要价五十美分的汽水。休息室在这层楼的中部,靠近电梯,所以要经过办公区。在魂不守舍的“旅途”中,我又遇到几个同事,他们见到我就赶紧尴尬地转过身去。

    我仔细看了看布满水汽的玻璃柜里的饮料,决定不要以前常喝的健怡可乐——我现在实在用不着再增加咖啡因了——于是抽出了一听雪碧。为了表示我的不满,我没往钱罐里搁一美分。过瘾!就是要做给他们看看!我砰地一声打开易拉罐,径直向电梯走去。

    我痛恨我的工作,打心底里鄙视它,所以失掉这份工作其实对我来说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是另一方面,我没有信托基金,所以当然需要这份工资,这就是问题所在。可不是吗?我之所以从曼哈顿搬来这儿工作,主要就是为了帮我老爸支付医疗费用——哦,我老爸,他从来都认为我是个废物。在曼哈顿当酒吧侍者的时候,尽管赚的钱只有这儿的一半,但是我好过多了。我们谈的可是曼哈顿!在这里我住在珍珠街上一套破旧的一居室公寓里,整条街都弥漫着汽车尾气,早上五点卡车隆隆地开过,我屋子里的窗户也随之嘎嘎地响个不停。手头上有钱的话,我每个礼拜还能出去跟朋友们聚一聚。不过通常在每月十五号,我的薪水支票显示出前一周左右就已透支到了支票户头的最高限额。

    我并没有辛勤劳动,我只是得过且过。我用尽可能少的时间工作——上班晚到早走,但任务可全都完成了。当然我的绩效评分不是很理想——虽然我被评为部门“核心贡献者”,但人家要炒你的时候,在这个只有两个人的部门里,“核心贡献者”距“最低贡献者”也就只有一步之遥。

    我走进电梯,低头看了一眼我的行头——黑色牛仔裤、灰色polo衬衫和网球鞋。咳,真该挂条领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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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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