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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廿七章 天翻地覆
鼠怯懦无能的落魄公子,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今天会如此的转变,这并非是酒后的失常,也许一个人投进的职业杀人的黑社会组织,渐渐都会变态,疯狂起来……

    沈雁好容易才在他“正义”公司里爬到了有些许地位,可以和霍天行直接接触,可以在霍公馆出进自如,可以伴金丽娃郊游渡周末……虽然他因一时的理智控制不住,向金丽娃演出失仪无礼的事情而受到一阵无情的凌辱,但他仍不肯放弃上爬的机会。也许,沈雁是吃惯用惯的人,舍此以外,根本没有生路。再者,就是慑于“正义”公司的控制,正如田野一样,干着比不干要安全得多。

    金丽娃私人曾交给沈雁一件谋杀案。这是一个女人所委托的案子,谋杀一个吧女郎,因为这吧女郎和她的丈夫勾搭,还谈到男婚女嫁的问题,同时两人还串通谋杀她一次,所以她实行先下手为强,反过来购买“职业凶手”谋杀吧女郎,永除后患。

    此案乃属于金丽娃平日交游略有关系的太太辈介绍过来的,金丽娃为考验沈雁的技能,所以并没有交给霍天行,私下交予沈雁个人进行。金丽娃的原意,是想提拔沈雁,她并不因为沈雁对她企图非礼,便把主意打消,而且还是照着原来计划,给沈雁种种指示。

    那酒吧,名“荷里活”吧,位在“荷里活”道西南角的一条陋巷内,生意极为盛旺,每在入夜,客人川流不息,可说是一个小小的不夜天。

    以开设酒吧而言,多半是做外宾买卖的,但这个酒吧却特别,不论那一国籍的客人都很多,也许是网罗了许多艳妹的关系。

    沈雁行事的对象是一个混血尤物,洋名叫做蓓蒂。他曾数度进酒吧去窥探这个女郎,在那乌烟瘴气的场所,看那些洋水兵和狎客经常会有无耻难堪入目的动作演出……

    沈雁找到那个混血尤物,果然的可称得上是“天姿国色”;身材玲珑浮凸,又穿着袒胸露背的洋服,小腿纤长的带着混血儿的一种诱人的色素。

    脸蛋儿很甜,头发和眼珠是棕黄色的,她在看人时无形中会有一种勾魂摄魄的魅力,走路时,胸脯会跳荡,活是一颗肉弹,就可惜混迹在这种污秽的场所里。

    沈雁几乎着了迷,他自认缘悭,假如在早上一个时期,发现这尤物,相信也会坠入情网,而现在环境相反,他的任务,正就是要把这个女人的性命去掉。

    “像这样美艳的女人,把她弄死了,是多么可惜?”沈雁心中说:“我又何忍心辣手摧花?”

    他想最好能拒绝这件差事,但回心一想,假如他不干的话,金丽娃仍是会派另外的人去干的,心理在矛盾交织之中……。“为自己在‘正义’公司中的地位,及前途而言,应把贪色的观念消灭!”最后,他作了这样的决定。

    沈雁原是欢场浪子,发现了就胃口的欢场女人,从不肯轻轻放过,但是这一次,他连请蓓蒂陪酒及跳上一只舞的机会也没,因为在这公开的场所中,他不能够让人留下了印象……

    金丽娃给沈雁有许多行动的指示,如何下手,何时下手何地下手!

    到底沈雁对谋杀这一勾当的经验稍差,不懂得如何设计。

    他得罪过金丽娃一次,希望能得到弥补,这时候将金丽娃视若神灵,言听计从,一点也不敢违拗。

    金丽娃这种心理变态的女人,倒是不喜欢附首唯唯的男人,她认为男性应该有一种男性美;应该对女人的威力有一种反抗。所以她对沈雁的希望极为微小,但是既有言在先,仍然遵守诺言将此杀案授与沈雁办理。她除了给沈雁计划一切以外,行事的那一夜,她自己根本不出马。

    这一夜,月黑风高,正合杀人夜。

    沈雁经金丽娃指示,已调查清楚了,混血女郎蓓蒂生活习惯的行踪,举凡一个做吧女郎的,是指有资格的吧女郎而言,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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