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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廿四章 节外生枝
,竟然丧命在他的屋中。这使他困惑。银宝向霍天行报告过后,霍天行跺脚咆哮。他没有毁尸灭迹的本领,而且更不能将包国风毁尸灭迹。因为包国风每天必在他的公馆中出进,突然宣告失踪,他自然会沾上莫大的嫌疑……,永无洗脱之日……

    假如弃尸郊外,包国风尸首的颈项上有勒毙的指痕。也同样的会有人指他为凶手,一场官司总免不了,将来即算脱罪,他的身份可在社会上完全败露。以后“正义”公司的行动就困难了。

    霍天行将银宝痛斥一顿之后,想了又想。他绝对不能毁尸或布置成包国风失踪疑案,他一定要做成包国风是死于意外,而且是离开他的住宅以后死于意外的,而且更要把颈项上勒毙的指痕消灭……

    这除了嫁罪于车祸以外,别无他途。霍天行定计以后,即打电话招周冲来帮忙。然后命银宝帮忙,将包国风的尸首抱上汽车,亲自驾车,专找那些荒避行人歛迹的地方行走,以回避他人眼目。

    布置包国风丧命的地点既不能与闹区距离过远。又要避免行人撞见。

    不久,来至坚道,周冲也来了,他在货车运输公司偷来一辆大卡车。因为车祸杀人,尸首之上血迹会留下轮胎的痕迹,别的杀案倒无所谓,霍天行可以用他自己的汽车,香港这种同样的汽车,起码有万辆之多,谁能证明是他的汽车肇祸,但是包国风的杀案可不行……。

    所以要用“借刀杀人”的手法用偷来的大卡车“辗杀”,霍天行驾着汽车在马路两端巡视过没有行人,即命银宝将包国风的尸首自车上抱下来。置在马路中央,然后周冲驾着大卡车辗过去。

    轮胎由头部辗过去,弄得血肉模糊,以掩蔽颈项上的勒痕……。

    霍天行将经过情形向田野陈述完毕,自己也叹息不已。说:“试想包国风不过是个毛头小伙子,谁也不必把他放在眼内,而且他和我无仇无怨也无利害之分,我干吗的要取他的性命?这岂非给自己惹麻烦吗?不过事已至此,除此以外,还有什么办法可想,这只怪我平日过份信赖银宝了!”

    田野明了了整个案情后,也无话可说。到这时,他始才明白银宝所以用纱布包着额角的原因,更可证明霍天行的话并没有假。

    倏的,田野意觉霍天行的布局有破绽。便说:“包国风被勒毙及布置用卡车压碎脑袋的时间,相距有多久呢?……”

    霍天行已明白了田野的意思。举杯一饮而尽,颔首说:“是的,我也知道可能会出毛病,不过当时,在我回家的时候,包国风气绝最多也不过一个钟点,连我布置疑局的时间,大概有两个钟点以上。据我所知道,一个人在死后两个钟点内,血液还不会凝结的,在我的疑局布置完后,我曾检验过包国风的尸首,血肉还是新鲜的,看不出破绽,等到警署案发时,大概相距又有两小时,血迹在地上也干了。所以,我唯一的希望,就是包国风的家属拒绝警署解剖验尸,要不然,法医仍可检查出包国风是被勒毙,呼吸窒塞致死——”他吁了口气又说:“好在,我们偷用了他人的卡车,卡车用毕后,洗干净了轮胎上的血迹,又神不知鬼不觉的还到人家的车库里,所以即算官司打起来,我还是可以推脱罪名,就是只是身份为社会触目,名誉损失而已。”

    田野默默,不管霍天行的布局是如何的巧妙,他终为包国风的丧命惋惜,他心中想,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霍天行之为恶,迟早有一天还是会事败伏法的;就算包国风的这一案能逃过去。

    “在你和金丽娃没回来之先,”霍天行再说:“司徒森和桑同白曾到这里来过,可见得这老警犬老我不会放过,当时我也曾预算到在案发后,警署方面的人会来调查,所以我早已换上睡衣,伏索处理我们茂昌洋行的帐目,有许多页上笔迹未乾,可证明在凶案发生时,我尚在家中看帐,又幸而金丽娃和你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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