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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7


    此时蜜柑的表情稍微缓和下来。虽然感觉有些不情愿,但神色中掺杂了些许笑意。“那当然了,”他说,“被那样一天二十四小时说个不停,多少也会记住。”他面露苦涩地说。然后从自己的屁股裤袋里取出卷起来的文库本说:“我刚才翻尸体的时候,在他的夹克中找到这个。”

    书背是橙色的,封面只印着标题和作者名。蜜柑摸着那本外表可以说是索然无味的文库本,看着书签的位置,淡淡地说:“他好像努力读到这里了。”然后呢喃:“那家伙跟我都不服输,”声音变得更小:“就是倔。”

    “呃……”

    “听好了,黑色柴油车心眼很坏,柠檬经常对我说,叫我千万不可以相信黑色柴油车。柴油车会撒谎,连别人的名字都不愿意记住。而这张贴纸就贴在你的衣服上。”

    “大概是不小心……”王子说,眼睛悄悄左右张望。

    或许是柠檬在最后一刻扑向自己的时候贴上去的。他完全没发现。

    王子直觉自己正逐渐陷入劣势。可是还有希望。从王子自己的感觉来看,机会还多得是。

    蜜柑依然没有掏出枪来。是因为随时都可以掏枪吗?他自信十足吗?还是有什么不掏枪比较好的理由?无论如何王子觉得还有机会。

    蜜柑慢慢地说了:“杜斯妥也夫斯基的里有这样一段。”

    王子困惑着现在到底是什么状况。

    “‘首先去爱自己吧,因为世上的一切,都是以个人利害为本’。简而言之,最重要的是自己的幸福。而这绕过来绕过去,终归会成为每个人的幸福。我从来没有去考虑过别人的幸福或麻烦,只觉得这话理所当然,你怎么想?”

    王子没有回答,而是提出他一贯的疑问:“为什么不可以杀人?如果有人这么问你,你会怎么回答?”

    蜜柑没怎么烦恼的样子:“杜斯妥也夫斯基在《群魔》里说过,‘犯罪行为不仅并非精神错乱,根本就是健全的常识,不,近乎义务,至少是高洁的抗议行动。既然一个具备知性的杀人犯需要金钱,要他怎么不去犯下杀人罪!’人会犯罪并非异常。是极为自然的事。我也有同感。”

    从小说煞有介事地引用,算得上是对问题的回答吗?王子无法信服。而他尽管同意“犯罪是常识”这句话,“高洁的抗议行动”这样的形容却只让他感觉到近似自恋的肤浅品味,仍然失望不已。

    那也不过是感情式的、不负责任的意见,只是唱高调罢了。我想知道的是关于“禁止杀人”的冷静意见——他想。

    另一方面,他也想起刚才经过仙台站时打电话来的人。是为了加害木村的儿子,在医院附近待命的人。“我已经在医院里了。我扮成医护人员的样子。你差不多已经到仙台了吧?没接到你的联络电话,我继续待命就行了吗?”他确认说。甚至有种迫不及待“我还不能动手吗?”的样子。

    “你还什么都不用做。”王子回答。“不过还是照着规矩来。如果电话响了十声我都没接,你就可以行动。”“这样啊,我懂了。”那个回答带有些许兴奋的男子,完全是只爱自己的人,只要是为了钱,他或许觉得即使杀害年幼的他人也无所谓。他大概是这么告诉自己的:“这不是什么危险的工作,只是让那台连接小孩身上的医疗机器动作变得不稳定些罢了。”人们总是满脑子忙着将自我正当化。

    “你是国中生吧?几岁?”眼前的蜜柑接着问。

    “十四岁。”王子回答。

    “刚好耶。”

    “刚好?”

    “你知道刑法四十一条吗?”

    “咦?”

    “刑法四十一条,未满十四岁者之行为不罚。你知道吗?从十四岁开始,就会受到刑法处罚了。”

    “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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