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节
到了出号外的时间,女孩的父亲给警局打来了电话。他叫弗雷德里克·奥斯特里茨,是来自澳洲的移民,在西南地区的一家剧院工作。女儿名叫丽兹,乔治·华盛顿大学文学系的学生。
他被请到停尸房认尸,确认了是自己的女儿无疑。不出所料,女孩的双亲备受打击,所幸惨遭不测的丽兹还有一个妹妹,似乎使他们多少感到了一些宽慰。否则,伤心欲绝的母亲说不定就要自寻短见了。
女孩的父母是住在福克斯豪镇的一户中产之家。福克斯豪镇是夹在格洛弗-阿奇博尔德树林以西、波托马克河以东的一片地带。罗恩告诉他们,前一位死者是个妓女,两案疑为同一人所为。这使得女孩的父母再一次受到了打击。
根据女孩父母的讲述,丽兹是个为人老实、品行端正的姑娘,从未与人结过怨。她既未滥交过男友,穿着打扮也相当朴素,绝无可能被熟人或者路人误认为妓女。由此一来,凶手专门以妓女为目标的可能性似乎可以被否定了。
女孩不仅学业优异,还热心于公益活动,经常去养老院探望老人。为了商量活动安排的事情,前晚她在朋友家逗留到很晚,就在返家的途中遭遇了不测。朋友的家就在毗邻乔治城大学的博莱斯希兰德尔镇上。西北水库路由东至西穿过格洛弗-阿奇博尔德的树林,将博莱斯希兰德尔与福克斯豪镇连接在一起。丽兹大概就是独自一人沿着这条路回家的。
听到这儿,罗恩和威利都觉得女孩的父母并没有在撒谎。他们两位给人的印象是再典型不过的淳朴善良的美国市民。当然,父母和女孩本人都和前一位死者葆拉·丹顿没有过任何交往,也不曾谋面。女孩的父母坦言,对于招致如此横祸的原因,他们毫无头绪。
接近黄昏时分,正如罗恩所料,肇事逃逸的人来到局里自首了。此人是个二十来岁的瘦弱男子,名叫马克·塞纳特,在阿灵顿的汽车修理厂做工。从福克斯豪镇跨过波托马克河一直往南,便是阿灵顿镇了。这个技工将人家送来修理的新款克莱斯勒开出去兜风,因转弯速度太快,撞上了一名步行的女大学生。他吓坏了,就选择了逃逸。
马克与丽兹·奥斯特里茨素昧平生。汽车的车身被撞瘪了一块儿,还有不少的擦痕,他无法再浑水摸鱼,在被厂长臭骂一通后,决定去自首。和罗恩估计的一样,由于号外的内容写得心惊肉跳,他害怕再这么躲下去就会被人扣上猎奇杀人的罪名。
肇事地点靠近一条无名小街和第四十四街的交叉口,从交叉口向右拐不远便是。由于紧挨着格洛弗-阿奇博尔德公园,理应可以看到远处的案发现场。在被问及肇事地点时,马克表示不知道那条小街的名字,不过在给他看了地图以后,他用手指在上面点出了撞人的地点。第四十四街紧贴着里面有大片树林的格洛弗-阿奇博尔德公园的西侧,沿着公园贯穿南北。
综合女孩父母的话来看,出事地点距离丽兹到家仅剩下了区区五十码。马克证实,出事时间是夜里的十一点左右。将这些已查明的事实汇总起来后,罗恩同威利交换了各自的看法。既然有了新的重大发现,就有必要召开新闻发布会,为此,二人也同样需要事先将想法统一。
二人都认为,这个有着解剖癖的猎奇者的住所应该就在第四十四街或水库路的附近,抑或这两条街的周边某处。理由在于,凶手在路上发现丽兹·奥斯特里茨的尸体很可能是一种偶然。就是说,他是碰巧路过,而时间是深夜十一点,这极有可能表明他也是在返家途中。
再者,他把一个年轻姑娘扛回家,愣是没被任何人看到,这不正说明发现尸体的地点与他家相隔不远吗?假如相距很远,被人撞见的风险就会增大。第四十四街虽说不是主干道,可也并非车迹罕至。凶手想必对这一点了然于胸,否则他也不会有胆子把尸体扛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