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昭和六十三年十月二十日十八点五十分,吉敷竹史坐在东京站十号站台的椅子上。眼前是蓝色的卧铺特快列车“出云1号”。
刚才响了发车的汽笛。 列车出去口的门自动慢慢关上。因为自动门是两折的,关门的速度有些不灵活。
列车发动了,静静的在山背后,驶出东京站。
再过十分钟相同站台的另一列列车即将进入站台它就是“朝风1号”。
二十四年前也是同样的方法。相同的十号站台,时间是二十多点,比现在稍晚一点儿,果然使用同样地方法出发的。历史重演。那时候,是东京奥运会,今年是亚洲韩国汉城,
吉敷再次考虑着二十四年前鬼岛政子的行动。吉敷非常清晰的分析思考了线路。随着时间的推移,推理越来越明确。就是这里有其他的侦查员提出其他的考虑方式,也不想和他辩论。凭自己的长时间的工作经验,确信自己的推理是正确的。可是,证据还不足。
草间宏司,与鬼岛政子在“朝风1号”得死,必定有瓜葛。他必须杀死鬼岛政子。草间的样子浮现在眼前,吉敷越来越感觉到证据确凿。
那么,鬼岛政子在二十四年前,恰在东京奥运会开幕式夜里的时候,必须杀死草间宏司的母亲。那样的话,昭和三十九年十月十日二十点九分,鬼岛政子必须在乘坐的“那智”列车经过的品川站下来。不可能在品川以外的车站下车。这一点,吉敷已经作了细致的的调查和分析。在其他站下车是不可能的。倘若在其他车站下车,和推断的被害人死亡时间不吻合。
在没有任何其他可能性的情况下,鬼岛政子夜里的行动就是按照下面地方法实施的。
二十点零零分在东京站乘坐“那智”卧铺列车到品川,二十点九分在品川下车,二十点十一分乘坐各站停的北上列车,二十点二十分回到东京站。
二十点三十分乘坐“小玉201号”从东京站出发,二十三点三十八分在名古屋下车。
二十三点五十分,乘坐名古屋发车的北上快车“大和”,零点三十分在冈崎下车。在冈崎站乘坐出租车直接到幸田家。这时候是一点钟,或是一点多。
确定鬼岛政子是按照这条路线行动的,当时从鬼岛政子的状况考虑,她不可能开车,或是骑摩托车。
鬼岛政子回到家里,将两个人杀死后,又将其中一个拖到东海道的路轨上,按照时间计算考虑,“那智”奔驰过来的剩余时间为零。鬼岛政子不可能留在那里,但又是怎么回到“那智”的呢。
吉敷从时间地点推理的顺其自然,可是到这里结果就出现矛盾。
吉敷在十号线的站台坐在站台的椅子上,弯下腰抱着头。
这时候,“朝风1号”进了站。吉敷抬起头,看着列车,列车的自动门开了。二折的自动门靠向左面,吉敷直愣愣的看着门。
一动不动,一动不动长时间的看着。于是像触动了哪根神经似的,突然间好像想起什么。为什么作案人是鬼岛政子,根据自己的推断与分析鬼岛政子为什么要将米本和子拖到东海道线路轨上,不往深层考虑的话,原因就是出于对米本和子强烈的怨恨。女人杀女人出于怨恨会使用残忍的手段的有很多案例。
但是结果真的是那样吗。有几个细节可以充分说明不只是因为这一点。
首先,拖着尸体特意越过北上东海道线的路轨,而是放在南下的东海道线。这是为什么。考虑这个理由就是“那智”即将奔驰过来,那都说还有其他更充足的理由吗?
再有,将米本和子的尸体,拖到路轨只是比恨自己的父亲更恨她的原因吗?这里没有别的理由了吗?不是因为米本和子的身体瘦小容易拖拉的原因么?难道不是这个理由吗?作案人若是女性的话,这个推测最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