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他记得那次她下楼来和他的主管说话,这意味着不管她心里在想什么,总之那非常重要,让她不惜搭乘货运电梯下来。这真是一部令人讨厌的机械。
它是铁做的,已经锈蚀,它的门不像一般电梯由两侧开关而是上下闭合,中间的门缝看似抿上的嘴。楼梯当然也有,消防法规要求市政大楼一定要设有楼梯,但是没有人会走楼梯到解剖部门,特别是埃德加·艾伦·伯格。他需要在停尸房与他工作的地下室之间上上下下,当他刷的一声把电梯铁门关上并拉起一根长长的操作杆时,就觉得自己像是《圣经》里的约拿,将要被生吞活剥。电梯间的地面由波浪状不锈钢铺成,上面盖满了灰尘、人类的灰烬和骨骼,此外,在这令人产生幽闭恐惧症的老旧铁制电梯里,通常还停放了一辆轮床。谁会在乎伯格留下什么东西在里面?
哦,她在乎。很不幸,她在乎。
就在那个特别的早晨,伯格想象着自己坐在好莱坞公寓的休闲椅上用手帕擦亮球棒时,她从货梯中走出来,身穿盖住蓝绿色手套的白色实验袍。他绝对不会忘记她是如何在地下室没有窗户的世界中寂静无声地走过咖啡色的瓷砖地面,那个他白天以及某些夜晚消磨时间的地方。她穿着一双胶底鞋,可能是为了防滑,也可能是长时间在解剖室站着切割人体时,背部会觉得轻松些。好笑的是,因为她是医生,所以切割“病人”就令人尊敬,但艾伦什么都不是。他高中没念完,虽然履历表上写明毕业了——一个不会被人质疑的谎言。
“我们不能把轮床留在电梯里。”她对伯格的上司大卫说道。他是个怪异又无精打采的人,眼圈下方常有淤血的痕迹,染黑的头发僵硬糟乱一如被牛舔过。“很明显,你们所用的人体托盘是在火葬场用的,所以电梯里都是灰尘。这样很不礼貌,可能也不健康。”
“是,女士。”大卫回答。他正在操弄头顶的链子和滑轮,将赤裸裸的粉红色尸体从粉红色的福尔马林大桶子中升起。尸骸双耳上各有一个巨大坚固的铁钩,埃德加·艾伦·伯格还在那儿做事时,他们就是这样把人从桶子中吊起来的。“但是它不在电梯里面。”大卫特别留意看了一眼轮床,轮轴处不但刮伤凹陷还生了锈。它正停放在地板中央,上面还放着杂乱不堪的半透明塑料裹尸衣。
“我只是想到了便提醒你一下。也许这栋大楼的多数人不会用这架电梯,但是我们仍然需要保持干净,别惹人嫌。”她说。
就在这一刻他了解到,她认为他的工作惹人嫌,否则这种评论该如何来解释?然而讽刺的是,如果没有这些捐赠给科学界的尸体,医学院学生拿什么解剖?没有解剖,斯卡佩塔会在哪里?这就好比说没有埃德加·艾伦·伯格经手的那些尸体,她会在哪里?虽然她在医学院的时候和他处理的尸体并没有交集,因为那时他还没来,而且也不在弗吉尼亚州。她在巴尔的摩念医学院,不是在弗吉尼亚,而且还比伯格年长大约十岁。
那次她并没有和伯格说话,但他不能责备她是盛气凌人。每次她惦记着什么、想到什么来解剖部门时,她的确会说“嘿,埃德加·艾伦”、“早安,埃德加·艾伦”和“大卫在哪里,埃德加·艾伦”。但是那次例外,她快速走过咖啡色地板,双手插在实验袍口袋中。也许没和他说话是因为没看见他,她也不是来找他。但如果她有心,就会发现他像灰姑娘般站在壁炉旁,扫着刚被他用最爱的球棒所捣碎的灰烬和骨头碎块。
但关键是她并没有去留意。是的,她没有。相反,他却可以利用光线暗淡的水泥壁炉凹陷处,直接观察主要房间。在那里大卫正把粉色老妇人挂上钩子,动力滑轮和炼铁平顺地对接后,她被挂在空中移动着,手臂和膝盖都被套住,样子好像她还坐在桶里,悬吊在左耳上的不锈钢识别证被头顶的日光灯照亮。
伯格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