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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幕
有位朋友——”

    “如果只有你的裤子沾满泥巴,我就会接受这说法,”福尔摩斯很有耐性地回答,“可是你手臂后方却沾了更多的泥土。当一个男人用手肘撑着自己,爬出一个几乎跟他等高的地洞时,会弄脏的就是这边。”

    我微笑了。“那到底是什么?”

    “蓝斯顿爵爷,你必须相信,我无意对你造成任何一丝伤害,”福尔摩斯抗议道,“我的朋友跟我已经准备发誓,只要戒指归回原处,我们就不对任何人透露这件事的只字片语。”

    “所以你还带了你的同伙!”男爵大叫道,“你就是想毁了我!”

    “草皮?”葛里格森大笑出来。“从那里能看到什么?你讲得好像园艺也跟这事有关似的!”

    一八八七年二月

    “是蓝斯顿爵爷。”我低语道。

    “只要我归还戒指,警方、我的家人或是其他人就什么都不会知道?这远超过我应得的了。”

    “理由非常简单,就因为你声称不知道那座坟墓在哪。”

    “我也是。”我补上一句。

    “凭着我的坏名声,我认识的罪犯已经够多了,所以我不认为这种事情只是偶一为之。”福尔摩斯不耐烦地反驳。“这封信写在便宜的大裁尺寸纸张上,从伦敦东区投邮,没有指纹或其他可以比对身分的特征。我能拿它怎么办?不过笔迹是够怪异的了。我几乎没见过这样的字迹。”他仔细审视着那一页信纸。

    “这不是我第一次对重罪从轻发落,恐怕也不会是最后一次。”我的朋友以同样让人镇静的语气坦白招认。

    “那封信吗?”福尔摩斯伸出他精瘦有力的手臂要拿回信件,他在那玩意的上方停顿了一会儿,然后才交给我。这封信是用鲜红的墨水写成,笔迹怪异杂乱,内容如下:

    福尔摩斯瞥了我一眼。“你认为挖一个坟墓需要多久时间?”

    可是蓝斯顿爵爷已经是人力无以回天的状态了。在我松开他领口时,他低低的发出一声颤抖的叹息,然后就不动了。

    福尔摩斯转过头去,看着那个冒险说出这番话的警官。“你真这么想吗?”他冷冰冰地问道。“当事人甚至无法确定事发日期是不是在最近十二个月内,这种状况下,我会说这个案件几乎破不了。”

    “回伦敦罗。”我思索着。

    蓝斯顿男爵一脸狂乱地对着福尔摩斯举起手枪,但我的朋友却仍旧轻声继续往下说。

    “那些专科医生根本什么都做不了。”男爵很清楚这点,却也因着悲愤握紧了空无一物的拳头。“到她回来的时候,旅行的压力与紧张只是让她的病情恶化得更快。她透过我们的秘密通信管道送来一张纸条,告诉我她仍像过去一样爱着我。那是打从我们都还小的时候就开始了,她是我们家干货供应商的女儿。但是短短三天内她就……”一阵情绪激动似乎让他整个人动摇了,他举起手抹过额头。“任何一种命运的安排都比那样的结果更好。就是我死了都比较好。”

    “然后再加上这起自杀事件!”葛里格森探长振振有词地说。“在这种状况下,真的非常可疑。”

    “福尔摩斯,他——”

    “他死了。”我的朋友把手伸过去盖住男爵的眼睛,这起悲剧带来的震惊让他平和的动作更加迟滞。“要是我先——可是在别的状况下,蓝斯顿爵爷当然会害自己露出马脚!不,不行,葛里格森探长是个蠢蛋,但要是一堵砖墙就出现在他面前,他还是看得出来。现在只有我可以把那枚戒指放回保险箱里。”他迅速蹲下,然后从死者上衣背心的口袋里拿出一条闪闪发亮的链子。

    我们静默地跪在树木的黑影之下,慢慢感到刺骨的寒意侵来。

    “你是对的,”他悄声说道,“绅士们,你们可以继续往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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