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Ⅶ
摘自关于菲利普·霍金一案的官方文本;鲁珀特·海斯密施,王室法律顾问,代表被告向陪审团做最后陈述:
陪审团的各位女士、各位先生,你们在法庭上所起的作用是何等的重要,一个男人的生与死就掌握在你们的手上。他被指控强奸并杀害了他的继女。原告方对被告的指控必须确凿无疑,被告方必须将原告指控中的不实予以澄清。我相信,听完我的陈述,你们绝不会对菲利普·霍金做出有罪的判决。
首先,原告方必须表明被告的确实施过犯罪。可是,本案一开始就显得异常蹊跷,因为根本就没有真正的原告。爱丽森·卡特尔失踪了,她不能出庭以强奸罪指控被告,她也无法辨认犯罪嫌疑人——如果真得有这样一个嫌疑人的话——因为原告方尚未找到爱丽森向其诉说她曾被强奸的第三方。同时,对于这场所谓的强奸,没有一个现场目击者。菲利普·霍金当晚并不是带着伤回到家里,而且看不出任何搏斗过的痕迹。指控他强奸其继女的唯一证据是那些照片。我马上就会讲到那些照片。不过,请诸位务必要记住照相机的确是靠不住的。
你们或许会认为,所发现的内衣是爱丽森的,而且上面沾满了血迹和精斑,这足以证明爱丽森确被强奸。然而,女士们先生们,事实并非如此。性行为有多种方式。诸位对此可能很反感,但不得不加以考虑。成年女人也可能会穿上女学生的衣服来迁就男人的癖好,也可能假装使用暴力。所以这些衣服什么也不能证明。
让我们再来看第二项指控——谋杀罪。同样,没有现场证人。原告方找不出任何一个证人能够证明菲利普·霍金是一个狂暴之徒。没有任何一个证人能够站出来说菲利普·霍金对其继女行为不轨。不仅没有现场目击者,而且也没有发现尸体;不仅没有发现尸体,而且在被认为是犯罪现场的地方也没有发现任何血迹。这真是人类司法史上第一起在被认为是犯罪现场的地方没有留下任何痕迹的枪杀案!原告知道,爱丽森·卡特尔离家出走了,她活在世界的某个角落。没有血迹,没有尸体,他们怎么能指控菲利普·霍金犯了谋杀罪?他们怎么敢指控他犯了谋杀罪?
原告所掌握的只是一连串的间接证据。众所周知,一环薄弱,全链易断。我们从这些一连串的根本站不住脚的证据中能明白什么呢?让我们一个一个地重新审视这些证据,看看它们能否站住脚。陪审团的各位女士、各位先生,我确信,在我们重新审视完毕之后,菲利普·霍金既不会被判谋杀罪,也不会被判强奸罪。
你们已经听取了两个证人的证词。他们说,在爱丽森失踪的当天下午,他们看见菲利普·霍金在一片树林和灌木丛之间的地里,后来在那片树林里发现了爱丽森的狗,在灌木丛里发现有打斗的痕迹。我这样说绝非暗示这两个证人中有一个在撒谎,或者是两个都在撒谎。在我看来,他们确信他们说的是事实。
但是,我认为,在斯卡代尔这样的一个小小的村庄里,冬日的下午几乎天天一样,分不清是星期二还是星期三也不足为奇。请诸位想一想,斯卡代尔的每个人都为爱丽森的失踪深感迷惑和不安。如果在这个时候,某个手执权柄的人,例如一个警官,暗示说,这里出了问题,一旦将其纠正,就可以解开这个谜。这时,如果证人迎合警官的暗示,你不会觉得很吃惊吧?尤其是将矛头指向本来就不属于他们这个关系紧密的圈子内部的、被他们认为是外来的、被很多人所怨恨的乡绅菲利普·霍金。各位女士,各位先生,我们不能忘记,如果菲利普·霍金被送上了绞刑架,斯卡代尔以及斯卡代尔所拥有的一切都将归他的夫人所有,而她恰恰就是他们当中的一员。
下面,我们看看霍金夫人本人的证词。无论她怎么说,我们都不要忘了,她依然是霍金夫人。你们也许会认为,她愿意出庭作证,证明她丈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