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曾佐在警署的候审室,见到了自己的雇主——冯雪雁。她已经被突然发生的一切和整整不眠的一夜,折磨得花容失色了。一看到乔秘书领着曾佐律师赶到了,竟像个受尽了委屈的小姑娘似的,抱住乔秘书就放声痛哭。惹得乔秘书也鼻涕、眼泪随之喷涌不止……
曾佐多少也为“公主落难”而悲哀,鼻子隐隐发酸。
他跟管事的严大浦,倒是很快就谈妥了“保释”副市长夫人回家,“随时听候警方问话”的事宜。反正,把这样一个难以伺候的事主,总留在警署脏兮兮的休息室里,谁都落得浑身不自在。
曾佐借口说是要留下来,继续交涉和办理所需的一应手续,让乔秘书把冯雪雁接回家去……
那天,曾佐留在市警署的工作,与严大浦的配合“空前绝后”的和谐——他们马上一起开始确认“持枪抢劫犯”的尸体、遗留品和身份的问题。奇怪的是,那犯人居然随身揣着一张足以暴露自家出处的“物证”:
一张本市机械高等专科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地址、人名清清楚楚地写在信封上。收信人的名字是“姚仲梁”。
因为天气炎热,大浦让法医迅速做出尸检报告的同时,派部下赶快按照信封上的地址,去进行查询。
曾佐和大浦看到,那胆大包天的抢劫犯三十出头的年龄,生得相貌丑陋、皮肤粗糙。七窍流出的血,已经凝结成了紫黑色。他双目圆睁,表情惊恐。穿着一身还算体面整齐的青布短褂长裤,脚上的千层底圆口布鞋,虽然已经丢了一只,却看得出,还是崭新崭新的。
最是令他们两人同样不可思议的,是那把从现场找到的手枪:一把崭新的比利时FN公司造袖珍手枪。这是世界首屈一指的短火器祖师爷勃朗宁,于1910年为比利时FN公司专门设计的一款袖珍型手枪。它又轻又小,可以一次弹装六发。因为性能极好,欧洲各国枪械制造厂家纷纷仿造。
眼前的这一把,是比利时原厂家的正品。枪身上崭新的烤蓝,闪着一层幽光;里面的六发子弹全都在,卸出弹夹来,颗颗黄铜弹壳就像金子一样……
严大浦的眼珠子差点儿都要掉出来了:“好家伙!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这种小毛贼,弄把‘撸子’打家劫舍,就很风光了。——漂亮,真漂亮!我就是在当兵的时候,见过大帅的儿子随身配着这么一把,还就见过那么唯一一次。我想它想了多少年哩……这玩意儿,就算咱兜儿里有钱,没有路子也是白搭。”
曾佐虽没有出声,心里也在嘀咕:小小一只城狐社鼠,如何能用如此精良的武器来装备自己呢?
根据当值巡警的案发现场报告:这把枪,当时确实是握在死者的右手掌心里。
一个普普通通的独行盗贼,如何能够拥有这样一件不可多得的“金贵玩意儿”?深更半夜地候在人迹杳无的马路边上,还就真真地叫他给撞上了同样“金贵”的大人物——单身驾车出行的副市长夫人?
还有一件挺蹊跷的遗留品,便是紧紧握在死者左手里的一截弯成弧形的铁丝,好像是个什么物件的提把。
按照那信封上的地址,去确认死亡“抢劫犯”身份的巡警,很快就返回了警署。原来这住址真还不远,就在东城与西城交界地段的一条杂居小胡同里。
开门出来的淳朴少年,一看到巡警手里拿着的那个信封,马上就承认:这是学校发给自己的录取通知书。不错,自己便是信封上写的那个收信人“姚仲梁”。
昨晚,是他本人把这封录取通知书,亲手交给哥哥的。
毫无疑问,这刚满十七的姚仲梁,当即就被带到了总署……少年一看到“抢劫犯人”的尸体,当即放声大哭。已经魂飞九天的这个丑陋男人,正是他的同胞哥哥——姚顶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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