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遗嘱背后
根据遗嘱内容来分配立遗嘱人的财产。我们的责任重大,裁决稍有偏差,就会严重损害到立遗嘱人的利益。因此,大家要认真仔细地思考已有证据,只有严谨地分析过各项证据以后,才能作出最后的裁定。”
“本案有两部分相关证据:一是立遗嘱人失踪的相关背景;二是骸骨事件的影响。关于后者,我很诧异并且感到很遗憾,此项申请没能等验尸官报告全部出来后再提出,所以请大家仔细考虑一下。要提醒大家的是,苏玛斯医生很明确地指出,到现在为止还无法确定死者的身份,不能证明那些骸骨是属于特定某个人的。不过,立遗嘱人和这位无名死者也很有可能是同一个人,因为他们之间有很多相似之处。”
“大家已经听了杰里柯先生关于失踪事件的发生背景的证词,立遗嘱人之前从未有过出国旅行而不向他交代行踪的先例。在此要注意的是,在立遗嘱人约翰·伯林汉先生和诺巴瑞博士会面结束之后,并准备前往巴黎的时候,他并没有向杰里柯先生交代他的行程,以及他在巴黎的住处和回国的确切时间。所以杰里柯先生也无法告诉我们立遗嘱人到底去了哪里,什么时候回来。由此看来,杰里柯也无法掌握立遗嘱人的行踪。”
“多柏斯小姐和赫伯特先生的证词中有着很多混乱甚至矛盾的地方。比如他们说立遗嘱人约翰·伯林汉先生进了书房后,就没了人影。因为在屋里没找到他,所以他们认为他已经离开了。在他离开的时候,也没有人告诉仆人他要走了。而且之前他还说要留下来等赫伯特先生,所以他的不告而别显得很突然。一个人可以这样鬼祟地离开别人家,并且没告诉仆人一声,那么他会不会经常也用同样的方式离开平日出现的场所,而事先不告知别人,也不向任何人交代去向呢?”
“现在,我们有两个问题:一,立遗嘱人的失踪跟他的生活习惯和个性是否相违背?二,是否有证据可以证明立遗嘱人已经死亡?这两个问题的答案,加上刚才大家已知的各种证据,会引导我们得出一些结论。”
法官做完以上陈词之后,就开始读起了遗嘱内容,但没过一会儿就被打断了,因为陪审团主席宣布,他们已达成了一致意见。
法官随即直了直身子,望着陪审团席,当主席发表声明说,他们认为没有足够证据可以认定立遗嘱人约翰·伯林汉已经死亡的时候,他点了点头表示赞同。于是,在对罗蓝律师正式传达法庭驳回死亡认定申请的时候,他谨慎地解释说,他个人的意见也是如此。
这项裁决让我终于松了一口气,我想伯林汉小姐也一样,伯林汉小姐的父亲也很开心,他抑制不住胜利的愉悦。因为天性善良,他很快离开了法庭,以免让遭到挫败的赫伯特看到,伯林汉小姐和我也随即离开了。
当我们离开法院的时候,伯林汉小姐笑着说:“看来,我们并没有走上绝路。我们还是可以摆脱厄运的,或许可怜的约翰伯父也一样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