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遗嘱背后
当我和伯林汉小姐以及她父亲来到遗嘱认证法庭时,发现里面异常安静。很明显,好奇的大众对这场即将举行的诉讼程序并不是很有兴趣,或者对于它和轰动的“肢解案”之间有什么关联也并不明白,但是辩护律师和消息灵通的记者都已经齐集这里了,他们嗡嗡的说话声,好像教堂礼拜仪式中的管风琴奏出的乐曲般在大堂里回荡着。
我们刚走进去,有个慈眉善目的中年绅士便立刻站起身来,走过来迎接我们,并和伯林汉先生热情地握手,殷勤地招呼伯林汉小姐。
“这是马奇蒙先生,医生。”伯林汉为我介绍道。这位诉状律师先是说了一番感谢我不辞劳苦地来参加调查庭之类的客套话,然后他就领着我们入座。长凳子的那头坐着一个人,我认出那是赫伯特先生。
“哎呀,那个无赖也来了!”伯林汉先生扯着嗓门叫道,“还装作没看见我,因为他没脸见我,可是——”
“嘘!嘘!我亲爱的先生!”律师可吓坏了,连忙大叫道,“我们要文明点,特别是在这样的地方。求求你,我恳求你稍微收敛一下,千万可别闹出什么乱子来。”他又补充道,“您最好什么话也不要说。”这最后的一句话,似乎是在说伯林汉先生所说的话一句都没有得体的。
“非常抱歉,马奇蒙,”伯林汉满脸懊恼,“我会注意的,我肯定会非常小心的。我再也不看他了,我一看见他,就恨不得跑过去揪下他的鼻子!”
这恐怕正是马奇蒙所担心的,他坚持要求伯林汉小姐和我坐在长凳的另一头,这样就能将老先生和那个家伙隔离开了。
“和杰里柯说话的那个大鼻子是什么人?”伯林汉先生问。
“是罗蓝勋爵,赫伯特先生的律师。坐在他身边的那位开朗的绅士是我们的出庭律师奚斯先生,一位非常有才干的人——”接着马奇蒙小声说,“他和桑戴克博士可是一对好搭档,相当有默契的!”
话音刚落,法官已走进法庭并且就坐了。书记官领着陪审团成员一起宣誓,法庭的气氛渐渐严肃了起来,一直到结束,都将持续这种肃穆的气氛,只是间或能听见旋转门被忙乱的律师助理或记者碰得乱响。
法官是个相貌奇特的老绅士,短脸,阔嘴巴,加上圆突的大眼珠,很容易就让人想起青蛙。他有个动作还真的和青蛙极为相似,眼皮懒懒垂下,就好似是吞下一只大甲虫那般:这就是我们所能观察到的他仅有的表情。
陪审团一宣誓完毕,罗蓝先生马上就开始介绍这个案子;他的委托人靠在椅背上,紧闭双眼,似乎是要接受可怕的手术一样。
“本案源于住在布伦斯拜瑞区皇后广场141号的约翰·伯林汉先生的无故失踪,时间约为两年前,更准确地说,是在1902年11月23日。伯林汉先生自那天之后就一直杳无音讯。有一些证据,让我们深信他已经死亡,因此,他遗嘱的主要受益人——乔治·赫伯特,在此向法庭申请立遗嘱人的死亡认定许可,以便来执行遗嘱。由于立遗嘱人在世的最后一次出现是在两年前,本申请案是基于两年前的失踪事实,也就是说,种种迹象都表明当时的情况异常特殊,更让人觉得奇怪的是,失踪事件发生得十分突然。”
这时法官以细微但却沉稳的声音说:
“要是立遗嘱人失踪得缓慢又不彻底,或许会更加惹人注意吧?”
“是这样的,庭长,”罗蓝先生回答道,“但是重点是,立遗嘱人一直以来都是生活有规律的一个人,但是却在上述的日期突然失踪,也没有对自己的私人事务作任何交代,从此就杳无音讯了。”
说完,罗蓝开始叙述约翰·伯林汉失踪事件的背景。他所说的和我在报纸上读到的别无二致。在向陪审团陈述了所有的事实之后,他继续对此作着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