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大正的佐仓宗五郎
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吗?”
“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管理员已经习惯了支仓喜平的大吼大叫,毫不以为意,“只是不能穿着,写有如此奇妙文宇的,服装出庭。”
“什么奇妙?”
“奇妙就是奇妙,没什么好解释的。”
“既……既然这样,为何先前不说?”
“开玩笑!先前怎知道会有这种事?”
“住……住口!……你们不是一一检査过我要寄出的信吗?难道没看到我的订购信?”
“有这回事?”
“我详细写明的,向家乡的服装店订制,监狱职员应该都有读过。如果不可以穿,为何当时不说?”
“有这种事?那是我们一时疏忽。”
“等到制好之后才要拿走,根本就是摆明要我白花钱!……”
“嗯,你的话也有道理。好吧,我再帮你问问看。”
性情平易近人的管理员,好像对支仓的话产生共鸣,又回来见上司。
“支仓怒叫说他订制时未曾阻止,制好之后才要拿走,太不合情理……怎么办?”
“怎么办?……反正绝对不可能,让他穿着出庭。没错,未能事先发现,那是我们的疏忽,但是,就算发现了,又能够阻止吗?无论如何,不准就是不准。”
“是的,我会告诉他。”
就这样,支仓欣然想穿上法庭的带字服装,终于还是无法如愿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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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虽然只是支仓喜平将神圣的法庭,视若无物的有趣插曲之一,但是,也代表他全心全力,想要逃避死刑的无奈挣扎。
如前所述,支仓对保释请愿全力以赴,努力想要获准保释,却终于未能得逞。因此,他紧接着思及,在下次公开审判时,该怎么推翻犯罪事实,发现如果可能,最好是像之前一样,咆哮怒叫地延缓审判,所以,他提出了阅览请愿书。
即将来临的四月二日,公开审判出庭之际,希望能够准许在当场(审判准备室)里,阅读大正六年扣押的第二八八项之四——小林远吉写给小林定次郎的三封信。
这封请愿书乍看之下,十分寻常,但是,他却检附前述的寄给金泽市长、以细字书写、长达数百字的明信片复印件,而且,从三月二十四日至二十七日之间,前后四次呈递,由此亦可窥知其执拗程度。
就这样,大正十三年四月二日,公开审判更新第一庭(可能是因为震灾,初审停止继续开庭,而重新审判吧)开庭。
支仓喜平在做最后努力的同时,除了呈递前述的阅览请愿书外,还要求交还遭扣押的几封文件数据,并且对神户牧师,发动强烈攻击。
前略
我并非破坏主义者,尽管揭穿庄司的触犯法律的行为,要求将其免职,但是对于你们,我还是会看如何反应,才做决定,否则,早就将焦点集中在,仍未被免职的庄司利喜太郎的身上了。
你在大正六年三月十九日,于神乐坂警察署署长室,以保证人和协调者的身份,对我答应过什么事,难道己经忘记?如果你真的是牧师,实现你的承诺,岂非理所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