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公开审判
神户玄次郎牧师紧咬下唇,脸色苍白地沉默不语,不过,看似很快下定决心地开口说:“既然如此,那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支仓当着我面前,告白以暴力侵犯小林贞子。”
“嗯,”审判长满意地颔首,“他是怎么样告白的?”
“支仓述说,在家中二楼,趁妻子不在时,要求小林贞子按摩,不知不觉间,他被勾起了情欲,终于违反小林贞子意志地,进行了性侵犯。证人也知道,支仓向小林贞子的父亲道歉之事。”
神户牧师额头冒出冷汗,脸上浮现苦闷的表情,回答之后,又和方才同样低头默然。
对于支仓喜平相信,自己所做的告白,但自己却不得不在公开审判庭上申述,神户牧师的内心,一定忍受着相当煎熬。
数年以后,当神户玄次郎回顾起当时的情景时说:“基于我的立场,我希望当着社会公众面前,申述一件事情,那就是,法院是否能够强制要求,牧师以证人身份,讲出被告向牧师精神告白的内容?在初审法庭上,面对当时的审判长,我曾经拒绝,但是庭上合议的结果,挟其权威,强制要求我证言,导致必须当庭详述,被告支仓有关奸淫事实的告白。这是我身为牧师,迄今为止,仍旧感到不服之点。”
从上述文章,和当时在法庭上,所说之语可知,神户玄次郎牧师的个性相当强硬。他的拒绝证言,绝非为了庇护支仓,只是展现身为牧师的良心之一。当然,如果成功地拒绝证言,对支仓喜平来说,其秘密不会被揭开,绝对有很大的好处,也就是说,即使牧师并非积极想庇护支仓,还是能够减轻支仓的困扰。
但是,结果牧师仍旧非说不可,而且,反而因他曾经拒绝的事实,加重了证言的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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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被告利益的能势律师,当然不可能漠视这样的变化。
当发现神户牧师证言的加重分量,对被告权益构成严重影响,能势律师当场站起来,向审判长提出质问证人的要求。
“若真是如证人,刚才所陈述的内容,问题非常严重,所以,证人能够说明,所谓被告道歉的方法,是怎么一回事吗?”
这是能势律师提出的第一个问题。
“那是……”神户牧师瞥了律师一眼,“第一,要写道歉函给小林兄弟;第二,负责治愈小林贞子的病。”
“证人有对小林兄弟说过,如果被告坚持是通奸,就要对被告提出控诉吗?”
“因为被告已经向我自白,他是暴力侵犯。”牧师冷冷回答。
“那不是问题的重点。不过,被告似乎一直向小林兄弟,坚持说是通奸。”
能势律师停止质问。追问太多并没有用!虽然证人陈述,被告强暴侵犯,只要让法官了解,小林兄弟并不太在乎这个问题,就已经算是成功了。
神户牧师的讯问,到此结束。
审判长接下来,继续传唤小林兄弟、高町医师和其他几位证人出庭。
最后,审判长则问被告,对于之前证人们的陈述内容,是否有意见、辩驳、反证等等,被告支仓回答没有,于是审判长宣告:当日闭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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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二十七日,宫木法官对有纵火嫌疑的支仓旧宅进行实地验证。
十月二十九日和十一月八日,分别继续开庭,主要针对与窃盗《圣经》相关的证人进行讯问。
其间,中央气象台对于有关小林贞子,行踪不明的大正二年九月二十六日,当天天候的答复也被送达。内容洋洋洒洒地写了一堆,但是,最后一行却是“没有月光”几个字。有月光的话,还能当成消极的反证,亦即,就算是在原野里,月光之下也是很难行凶,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