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判断罪行
可以认定是十五、六岁的少女之头盖骨。我心想,如果是小林贞子的头盖骨,应该也是约莫是这个样子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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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隔一天,四月二日,古我清法官又如疾风迅雷地,传唤浚渫古井的工人、承包的工头、验尸的医师、和静子的母亲四人出庭应讯,同一天,也对被告支仓喜平,进行了第二次侦讯。
在证人的调査方面,读者们或许已经感到厌烦,但是,仍然请大家对法院的缜密调査,表示敬意的稍加忍耐,静待支仓千奇百怪的应讯内容出现。
对于发现尸体当时的情景,挖井工人岛田某,答讯古我法官如下:
受山谷工头所托,浚渫位于上大崎的古井的工人,总共虽然只有六人,但是,进入井内的只有我一人。井的大小为直径三尺五、六寸,距离水面高度约三丈,愈往井内愈寬,到了井底,直径己经有十五、六尺,水深约其七尺左右吧!井的四周有四、五棵树,井所在的位置附近,长满了杂草。
我进入井内,先砍除了妨碍汲水的树根,这才开始汲水。不久,水桶忽然碰到某样东西,我一看,是个大树干,伸手想拿起时,见到一只人脚露了出来,顿时大吃一惊,却仍然力持镇定仔细看,确定是尸体后,再也忍不住大叫地,仓皇爬上来,然后向品川警察署通报,请警方派人前来。打捞起尸体的,是去年过世的先父。
尸体头上,只剩下稀疏的几根头发,眼耳鼻也溃烂了,不见手腕和脚踝,身体上黏附着衣带,以及和服破片,所以,我虽然知道是女人,却无法辨别年龄。
尸体上的衣带,是不宽的黑色毛织物,和服的衣摆,同样是黑色毛织物,与刚刚让我看的黑色布片,应该相同。至于织法,我就完全不懂了。
承包浚深古井的工头山谷某则回答如下:
如您所说,打捞起尸体的是岛田父子。尸体双手平伸、双腿笔直,呈十字形状,几乎是全身一丝不挂,只有衣襟部分,留有衬衣和和服衣摆缠住,腰间系着宽约七、八寸的衣带。
衣带是毛织物。衬衣衣摆好像是红色的;和服衣摆为黑色毛织物,从内层布片看来,应该是绫织的和服。当时在一旁的人都说,那是个十八、九岁的女性。您给我看的布片,与当时从井中打捞起来时不同,当时比较完整,而且,也没有沾这么多泥巴,不过,颜色应该差不多。红色是衬衣的衣下摆,蓝色是衣带背面。支仓先生当时的确来看过,但是没有说话。
对于古我法官的讯问,当时负责验尸的吉川医师如此回答:
“推定年龄为二十至二十五岁,主要是根据身髙和一般身材推测。而由骨骼的构造,和乳房的线条,可以推定为女性。若考虑到异例,推定是十六岁左右,并非不可能,但是,在猃尸报告上,我是如上述填写。死亡应该已经过了六个月至一年之间,无法判断是自杀抑或他杀。你刚刚所出示的布片中,虾褐色者,有可能是当时之物,其他我则无法断言。头盖骨因为已经放置多年,我没办法确定,不过,似乎比当时所见的尸体之头盖骨,小了一些。”
根据以上几位证人之言,大略可以确定,从古井打捞起来的尸体,应该就是行踪不明的小林贞子无误,因此,古我法官认为,已经逐渐朦胧地掌握了事件的真相。
四月六日,他以参考人身份,传唤支仓静子的母亲应讯,调査纵火事件;同一天,也传讯居住在广岛县的、小林贞子之父作证,却皆只是更印证,已经査明的事实罢了。
对于事件稍微有了自信之后,古我法官在隔天——也就是四月七日,第二次侦讯自上个月二十日,只侦讯一次后,就未曾再传讯的支仓喜平。
但是,支仓喜平的态度,这一回却骤然改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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