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双重性格的男人
野市的环境。有些警员甚至仅仅根据有可疑人物从第四现场向北行走这一目击情报,便推断罪犯家或老巢在第四现场北部。
此外,警方根据笔迹鉴定推断,罪犯“孤独,不引人注目,粘液质性格,喜欢在夜间行动”。这种说法刚出现时,曾引起过轰动。
让我们来看一下笔迹鉴定书中的一段:
“罪犯性格:内向封闭,属于粘液质性格。做事极为认真。不善社交但又有很强的自我表现欲。是同时具有粗暴和谨慎两面的分裂型性格的人。表情和对人的态度都非常刻板,迟钝,让人感到压抑。手并不灵巧,不懂幽默,也基本不会有什么幻想。性格顽强,精力充沛,不知疲倦。虽然是粘液质性格,但同时又具有极端冲动的一面……”
虽然上面这篇文章是在引用了好几名心理学家和精神病医生的见解后才写成的,但只读上面这段话,是搞不清罪犯到底是怎样一个人的。由于罪犯花了整整一年时间进行犯罪准备,因此确实可以说他的性格是非常顽强的。但其他的结论是否正确呢?通过仔细阅读罪犯所写的几封恐吓信,我们可以发现,罪犯是个相当有幽默感的人。而且,我们也可以从“白色警用摩托车”的伪装方法看出,罪犯的手并不笨。在当时,对于罪犯心理的分析还处在发展阶段,因此也只能得出这种低水准的分析结论。总之,依靠这种方法搜捕罪犯,基本上是不会成功的。
我总觉得,特搜本部有高估三亿日元抢劫案罪犯之嫌。请大家看一下下面这段警方文件摘引,大家在看了以后就会明白我为什么会这么认为了。
“在本案中,罪犯袭击金融系统的运钞车,并劫走车上所装的大型工厂的巨额年终奖金。在作案时化装成警察,而且事先就以寄恐吓信的形式,使负责押运的银行职员对他的话不产生怀疑,完成了事前的‘准备工作’。其作案手段恶劣而巧妙。此外,罪犯在作案之前,花了整整八个月时间非常耐心地按照手头仔细周详的犯罪计划进行准备,其相关现场(指偷车地点等)分布在非常大的范围内。整个案件的规模、具体情况、作案手段以及被劫钱款金额在犯罪史上都是史无前例的。因此该案罪犯是非常特殊而重要的犯人。”(引自六九年,给警视厅刑事部长的通知)
结果,警方被罪犯弄得草木皆兵,调查方针也一再动摇变化,最终居然要对三多摩地区所有持有驾驶执照的人进行调查。这样一来,警力变得过于分散,就算本来能够抓住的罪犯也会溜掉。我一直认为,像上面所说的那样高估罪犯,导致调查范围过大,是案件未能侦破的重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