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把尸体埋在多摩川的河滩上
第三次恐吓也是从一个电话开始的。六月十四日早上八点四十分左右,多摩农协边上的西洋服装用品专卖店“绵新”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里说:“是绵新服装店吧。在你们店前面的绿色箱子的边上有一块标牌。我把一封信放在那箱子和标牌的当中,麻烦你们把那封信交给多摩农协。不然的话,你们会有麻烦的。”
“绵新”的职员在电话里的人所说的地方找到了一个白色信封,上面写着:看到这封信的人请把它交给多摩农协。
九点刚过,多摩农协方面便收到了这封信。
这封信是用铅笔写的。信的内容与前一次基本一样,也是要勒索三百万日元。(恐吓信全文请参照资料篇)
虽然比罪犯要求的时间晚了十五分钟,但农协方面还是派车按照罪犯指定的路线行驶了,可是罪犯最终还是没有出现。根据这种情况和恐吓信的内容,警方也逐渐开始怀疑这只是一起性质非常恶劣的恶作剧。
第四次恐吓的时间,是六月二十五日早上七点四十五分左右。这一次,罪犯把电话打到了府中市分梅町府中煤气西部营业所,这里位于多摩农协南面大约二公里远的地方。接电话的是该营业所所长的太太。电话里的男子威胁说:“你们门口有一个绿色的箱子吧,在那下面有一封信,请马上乘坐日东出租车公司的出租车,将此信送往多摩农协。如果不送的话,你们那里会有大麻烦的。”
可那个营业所门口并没有绿色的垃圾箱,该营业所所长的太太只能将此情况如实的告诉罪犯。听到这个回答,罪犯好像是非常生气,在电话里大喊道:“你在胡说什么,不就在你们那儿吗?”说完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挂断了电话。
府中煤气的总店和日东出租车公司都位于府中市清水丘京王线东府中车站前面。在府中煤气总店的店门口,就写着总店及各营业所的电话号码。罪犯原本大概是想给总店打电话,结果误打到了分店那里。
恐吓信被交给了警方,信的内容如下:“你们老实一点。没办法,我已按前面的约定杀了一个人。我还没决定到底是把尸体扔进多摩川还是埋在河岸一带。我决定以后会通知你们的。你们为了三百万就出卖了一条人命。反正这样做了以后,被抓住的话肯定是死刑。这次我要四百万,方法和以前一样……(以下省略)”
这一次的恐吓信和前几次不同,通篇都是诸如“杀了一个人”,“就算是杀一百人或两百人也在所不惜”之类的过激言语,显示罪犯急着想得到那笔钱。可罪犯在信里虽然表现得这么着急,却一直没有现身取钱。当然也没有发生什么异常情况。
一个月后的七月二十五日早上八点十分左右,一名高中老师在距离多摩农协以北约一公里远处的家里,接到一个陌生男子打来的电话,这是第五次恐吓。
电话里的男子说:“你家门口就是新铺设的甲州干道吧,那里有一块上面有红色标记的石头,石头下有封信。请把它交给多摩农协。”
那名高中老师当场予以拒绝,可是打电话的男人听后只是冷冷地说了一句:“不送你会有麻烦的。”便挂断了电话。
这名老师立刻拨打110报警。府中警署经过调查,在那块石头下面发现了一个包在塑料袋中的信封,信封上写着:“看到这封信的人请把它交给多摩农协的高木先生,事关人命,非常重要。”信封里面除了恐吓信以外,还有一张用黑色粉末和红色圆珠笔画的“杀人埋尸图”。警方对该图作了鉴定,发现黑色粉末是烟花中所使用的黑色火药,重零点四六克。
恐吓信则是用圆珠笔写成,内容如下:“你们给我放老实一点。按上次约定告诉你们埋尸体的地方。你们要向舆论公布你们为了钱而出卖他人生命的事实。……(中略)我并不是对你们那里有什么仇恨,我只是急需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