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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大地震前还是后?”

    “……应该是之前。一天或者两天。”

    “那天以后你和那个女人还见过面或者交谈过吗?”

    “我永远不会和她说话,一个字也不。更不要说见面。”

    “你能回忆一下她的长相吗?那天你应该看得很仔细吧。”

    “都给我看光了,那个婊子。”布朗太太幸灾乐祸地笑道,“红头发,白皮肤上都是雀斑……胸部很平。真不知道克雷恩看上她哪一点。”

    你也是嘛,小姐,我暗想。“她多大?”

    “四十岁不到。”

    “那天之前你见过她吗?”

    “没有。”

    “这么说你不知道她住哪儿?”

    “不知道。不关我的事。”她瞥了眼壁炉架上地图钟面的钟,又使劲转了下那个地球仪。“我说得够多了。我不会再回答你的其他问题,请走吧。”

    她下巴收紧,表示我从她那里问不出什么了。于是我说:“好吧,我不会再打扰你了。”说完我起身向入口走去。她跟着我走到门边,直到我走到门廊下。

    我转过身说道:“谢谢你宝贵的时间,布朗太太——”

    “见鬼去!”她在我面前砰的一声关上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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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去的路上我把思路理了理。信息并不多,而且每一项都只能得出开放性的结论。不过从中还是能找到一些明确的推论。

    哈蒙·克雷恩娶了个性冷淡的女人。他在某地遇见了这个红发女郎——旧金山、托马利湾,无论哪里。他们成了情人。丹瑟尔认为克雷恩不会和别的女人约会;但丹瑟尔是个酒鬼,酒鬼的记忆和观察会有偏差。我更倾向于相信布朗太太的故事:她走进去,看见她前夫和红发女郎在鬼混,她声音里的那种龌龊的快乐使故事更真实。

    好。现在能得到的推论是布朗太太缠着克雷恩要钱,为了还贷款或者其他什么。克雷恩拒绝给她;就这一点来说我相信丹瑟尔。但随后埃伦·科尼尔撞见了克雷恩和那个红发女郎在一起,她突然抓住了他的把柄,撬开“借款”的一个口子——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六日他从账户中取出了两千美元,就在他从托马利湾回去后的十天内。难怪布朗太太不愿谈及那笔钱,技术上讲她勒索了克雷恩,所以感到内疚。

    到目前为止,推理还挺顺,但还是有缺口和空白要填补。假设昨天埃米尔·科尔达和我找到的骸骨就是那个红发女郎——尽管不能确定——地震那天和之后小木屋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克雷恩和红发女郎吵架了吗?意外死亡?一桩策划好的谋杀?她是谁?为什么克雷恩要掩盖她死亡的事实,并把她埋到地缝里去?

    如果接受克雷恩有罪的推论,剩下的就是老一套了。从托马利湾回来后,他变得消沉,整日酗酒——对于他这种敏感又正派的人来说这是很自然的反应。然后埃伦·科尼尔勒索他两千美元,更加深了他的沮丧和罪恶感。十二月十日那天,当他再也不能忍受这一切时,便举起那把点二二手枪朝自己的太阳穴开了一枪,一切都结束了。

    简单。自杀的动机有了结论。

    但为什么我不能相信?该死的,为什么我觉得哪里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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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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