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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那天夜晚,姜兰被关押在看守所拘留室。第二天提审她时,发现她衣服上满是血迹,连地上也到处是血。原来是她夜间咬断了舌头,她不想再讲自己的过去。

    吴冰冰回到家时,已近中午了,她一边寻找家里有没有几个月前的报纸,一边又忙不迭地打开了电脑。没想张群已经把资料发过来了,前面画了一个小丑开心大笑的漫画,还附了几句让她慰藉的问候。想起一开始对张群的疏远,她感到有些歉疚。

    最早刊登那起杀人案件的是《城市新闻》。紧接着是《南方导报》的跟踪报道,好多篇都是张群写的。随后,《E城晚报》、《大众娱乐》、《法制阅览》都跟上来一窝蜂似的爆炒,足足喧哗了几个月。案发是5月初,吴冰冰那时正在几百里外的大学,当时功课很忙,没有看到有关这桩案件的报道。

    《城市新闻》2002年5月7日消息,题目是《市郊火山废墟石林中发现一具无名男尸》,记者冯刚报道,内容如下——

    昨天下午4点50分,在位于城西25公里处的火山废墟石林中,来自江苏的游客蔡某某夫妇在一堆火山石下面发现一具无名尸体。市公安局接报迅速派人前往,封锁现场后进行勘查。初步判断死者为男性,50岁左右,身份不详,系他杀。

    由于近期外来游客增多,平时很少有人光顾的火山废墟石林迎来了一批又一批观光猎奇的客人。这对蔡氏夫妇在火山石林中度过了一个下午,当他们走到离火山口两公里处的乱石区时,发现一条野狗在石堆里扒东西,有一只已被撕扯得血肉模糊的胳膊露在外边。他们近前仔细观察,一致认为下面埋的是一具尸体,于是就用手提电话报警。公安机关对尸体检验后确认,被害人死亡时间是在两天前,尸体因埋得较深,除一条胳膊破坏外,其他部分基本完好。

    接下来,是市公安局在2002年5月8日《E城晚报》上登出的认领尸体和协助破案的公告,除了被害人尸体的半身照片外,还有部分提示性的文字说明——

    无名男尸,身高1.72米,年龄50岁左右,瘦长脸,尖下巴,吊梢眼,中度近视,肤色较白(尸体脸部有些肿大、变色);戴一副赤金镂花架眼镜,经查为香港某公司制造;上身穿短袖花格棉衬衫,下身穿深咖啡色宽松休闲裤。在死者裤袋里发现部分现金,没有找到能证明其身份的任何证件。经DNA检验,死者血型为AB型。侦查机关从其衬衫上还提取到部分微颗粒,经化验为一种油画颜料粘附物,怀疑其职业与绘画有关,或者其生前与从事油画工作的人有接触。死者为5月5日夜12时至次日凌晨4时间被害。请被害人之家人对照后速与本局联系,认领尸体,配合破案。也希望各界知情群众提供各种破案线索,本局将给予相应酬谢!

    直到20天后,即2002年5月28日《南方导报》才有关于此案的消息。这篇稿件是张群采写的,题目是《“5·7”火山口匿尸案侦破,女画家涉嫌故意杀人被拘留》。主要内容如下——

    日前,备受社会广泛关注的“5·7”火山口匿尸案,由于知情人的举报使案件有了突破性进展,警方已经查清死者身份为香港画商陈中杰,并于昨日对涉嫌故意杀人的市画院女画家姜兰刑事拘留。姜兰今年35岁,是市画院的签约画家,4年前来这个城市的,据说是从国外回来,父母现在都在葡萄牙。

    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该证人是从尸体招领公告上看到被害人特征,猜想到可能是曾经见过的那位画商。该证人和犯罪嫌疑人姜兰是同事,对姜兰的过去和她与画商之间的交往有所了解,故怀疑画商的死和姜兰有关;她在犹豫了相当长时间之后选择了报案。因为她的证明是破案的突破口,公安机关对其予以奖励。

    《南方导报》2002年6月2日刊登《女画家姜兰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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