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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体育馆杀人事件
放到厕所里就好。这样只用带一把伞。……但是,这样一来又有了新的问题。把唯一的伞放在现场的犯人,怎样才能逃到外面又不被淋湿呢?

    “进行犯罪时,外面还在哗哗的下雨。如果把伞留在现场逃到外面,肯定会被淋湿。犯人不会做这么显眼的行为。如果从离教学楼很近的舞台左侧逃跑,说不定可以不被淋湿,但当时针宫就在舞台左侧的出入口附近,所以犯人只能从舞台右侧逃跑。即使当天针宫不在,犯人也不会选择人目众多的教学楼方向作为逃跑路线。犯人起初就打算从右侧进入,然后同样从右侧离开。”

    “肯定是这样吧。因为犯人让朝岛打开了右侧的门锁。”

    袴田点了点头。

    “但是呢,这样一来,不打伞的话肯定会全身湿透。犯人在进体育馆时必须带两把伞,用于伪装的伞,以及扔掉第一把后使用的伞。”

    “那个……”

    推理越来越复杂,柚乃再次做了总结。

    那把伞是犯人为了伪装准备的,这种情况已经否定了。所以只剩下“那把伞是犯人自用的”这种情况。但是扔掉自己的伞后又无法逃离体育馆,所以必须再带一把逃跑用的伞。原来如此,柚乃理解了。

    不,等下,这样一来——

    “这样一来,又变回了第一种情况。必须有两把伞,但又不能从自己家里、以及在上学路上得到……”

    “哦,对的,对的,你很聪明嘛,袴田妹!”

    裏染兴奋的敲了敲桌子,看来他觉得面对柚乃没必要保持礼貌。

    “大家明白了么,就结论而言,犯人无论如何都需要两把伞。但就像我刚才所说,上学时拿着两把伞太显眼了。当然,犯人也不可能事先准备。那么得到第二把伞只能是在到学校以后,或是使用上学时能藏在包里的那种雨具——拆叠伞或雨衣。”

    “啊,也对”,柚乃改变了想法。现在的情况与A前提不同。B前提下的“第二把”不是被扔在厕所里的黑伞,没人知道那是一把怎样的雨具。所以有可能是拆叠伞。

    还是说,裏染已经知道那把伞是什么样子?

    在柚乃的期待与不安中,机关枪继续射击。

    “在这里,我还要逐一的讨论可能性。首先是在学校里得到。和刚才的讨论一样,借伞是行不通的,外面下着大雨,没人会把自己的伞给别人。偷伞太危险。如果物主通报,拿着偷来的伞的怪人就会暴露。还有一种可能是犯人自己在前一天丢了伞,事件当天取回。但根据教工的证词,事件之前几天的失物中没有伞。所以这种可能性被否定。

    “那么是捡到的吗?现在的推理没有之前的限制。犯人捡到的伞不一定是全新品,所以捡到旧伞用来逃亡是可能的。

    “但是考虑到犯人的心理又会如何呢?如果我是犯人,肯定会把那把捡来的、不知物主是谁的伞留在厕所里,然后打着自己的伞逃跑。不过,这只是没有证据的推理……”

    “不……我可以认同。”仙堂说道。

    “本来就不会有人把自己日常使用的东西留在犯罪现场。偷来也好,捡来也罢,如果事前拿到了替代用品,所有人都会将那把用作伪装。”

    警部今天第一次帮侦探说话。裏染微微一笑,恭敬的他向行了一礼。

    “谢谢你,刑警先生。……这样在学校里得到的可能性也消失了。那么只剩下唯一的可能,就是折叠伞和雨衣。”

    他停顿了一下,喝了口瓶装水润了润嗓子。

    “犯人扔了自己的长伞,随后换用折叠伞或雨衣。这样的雨具不太适合用在瓢泼大雨中,但只要不特意的引人注意,也会不给别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这个方法有充分的合理性。

    “——但是,第一个条件可以绝对的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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