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己的急躁而感到羞愧。
“你肯定能理解,刘易斯,为什么我希望那具腐烂的尸体不是保罗·默里斯?你明白,如果那是他,恐怕我们最好赶紧开始搜寻,不是吗?我们最好开始搜寻另一具尸体,我的老朋友——一具十二岁男童的尸体。”同贝尔一样,基德灵顿霍姆巷三号的房东也得了流感,但他还是打着喷嚏欢迎莫尔斯查看他的房子,默里斯离开后,这幢房子租给了一对女儿出生不久的年轻夫妇。
刘易斯敲了几下门,但是没有人应答。“可能出去买东西了。”他坐回警车前排莫尔斯身边的时候,这样说道。
莫尔斯点了点头,茫然地望着四周。这一小片月牙形的居民区始建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早期——十几座红砖的半独立式住宅,现在开始显得有些陈旧,木板栅栏的支撑已经腐烂脱落。“告诉我,刘易斯。”他突然说,“你觉得是谁谋杀了约瑟夫斯?”
“我知道这不是多么新奇的想法,长官,但是我必须认真,肯定是这个一无所有的家伙干的。可能是他准备从献祭盘里偷钱,约瑟夫斯发现了他,就被他捅死了。还有一种可能——”
“约瑟夫斯为什么不大声呼救?”
“他肯定呼救过,长官,如果你还记得。可能无法压过风琴声音。”
“你可能是对的。”莫尔斯说道,认真的样子就像他突然发觉,看待问题最明显的方式未必是错误的方式,“那么劳森呢?是谁杀了他?”
“您比我更了解,长官,大部分的谋杀犯不是自首就是自杀了。劳森自杀了,这一点没什么好怀疑的。”
“但是劳森没有杀害约瑟夫斯,不是吗?你刚才说——”
“我正要说,长官,还有另一种可能。我觉得劳森本人没有杀害约瑟夫斯,但是我觉得他可能要对他的被害负责。”
“是吗?”莫尔斯怀着极大的兴趣望着自己的下属,“我想你最好慢点说,刘易斯。恐怕我完全没有跟上你的想法。”
刘易斯咧嘴一笑,带着些许满足。莫尔斯通常不会跟不上——其实正好相反:他总是比自己的固定拍档快三四个节拍。“我觉得这不仅仅是一种可能,长官,是劳森让这位流浪汉杀了约瑟夫斯——可能是雇凶杀人。”
“但是劳森为什么要杀死约瑟夫斯?”
“约瑟夫斯肯定有他的什么把柄。”
“而劳森手上肯定有这个流浪汉的什么把柄。”
“您说得真是太对了,长官。”
“是吗?”莫尔斯有点迷惑地望着自己的警探。他想起中学入学考试的时候,自己坐在一个众所周知的白痴旁边,而就是这个男孩,在莫尔斯还没弄明白第三道字谜题的时候,已经做完了第十题。
“我觉得。”刘易斯继续说道,“劳森肯定一直都在各方面都照顾他:衣食住行,所有事情。”
“你是说就像他的兄弟一样?”
刘易斯好奇地看着莫尔斯,“比那还要多一点吧,长官?”
“什么?”
“我是说,比像他的兄弟还要多一点。他就是他的兄弟,肯定是。”
“你可不能轻信任何道听途说的东西。”
“但是您也不能想当然地毫不置信。”
“除非我们再有一点证据,刘易斯!”然后,如同往常一样,真相突然呈现在他面前,内容极为简单。他和刘易斯去过斯坦福之后,他需要的加强证据就在眼皮底下了,最后找出来的时候,他的头皮不禁激动地一颤。“斯万普尔”在贝尔的卷宗里出现过好几次,这可能是莱昂内尔·劳森牧师那个朋友的名字,这个人在约瑟夫斯遇害之后就离奇地消失了。然而,如果这些传言都是真的,这个人的真名就是菲利普·爱德华·劳森,不管你是参加中学入学考试的害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