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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要的是,我们要拿这个检查结果与现场那副眼镜测试的结果进行对比,现在的情况是完全清楚了,就是不需要约翰的辩解,现场的眼镜也是他的。

    因为约翰近视,只有戴上眼镜才看得见,所以绝对不会把眼镜到处乱放。那么,在一起双重杀人案和纵火案的现场找到他的眼镜就具有了特殊的意义。

    我们还需要更多的证据,我又一次在实验室里分析起那根烟头,因为我怀疑就是这根烟头点燃了公寓的大火。

    那么,能不能在这根烟头上找到凶手的DNA呢?

    实验室的同事们把烟头过滤嘴上的纸小心翼翼地剥下来,然后分离沾在纸上的人体细胞,这一次,我们从烟头上获得了进行DNA检测必需的生物样本。

    检测结果表明,烟头上的DNA与约翰·麦默的DNA相匹配。从统计学上讲,烟头上的DNA属于其他人的可能性很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不过,约翰承认去过那套公寓,所以在那里发现他的眼镜和烟头也就不足为奇了。

    看来,他还挺倔强,那么就意味着我们还需要更多让他无话可说的证据。

    这个时候,在公寓里发现的玛丽亚的皮夹克就派上了用场。

    安德烈在高强度灯光下检查了那件皮夹克,没有发现指纹。他把皮夹克挂进一个特制的柜子里。然后在柜子里面放了一些氰基丙烯酸盐粘合剂。这是一种低温固化,成分单一,易于溶解的粘合剂,能够在两个粘结面之间潮气的作用下迅速聚合,在很轻的压力下完成固化粘接,瞬间内粘接所有的材料如金属、塑料、陶瓷、木头、皮革、天然或合成橡胶。

    这件皮夹克在这种粘合剂加热后产生的气体中熏了大约10分钟。在氰基丙烯酸盐粘合剂气体的作用下,物体表面的纹印会显示为白色,如果有指纹,透过墨水指纹卡就能看到。

    让我们感到吃惊的是,皮夹克上显示出一个残缺的鞋印,经过染色后在法医灯下发出了荧光。

    我们将这个鞋印与约翰被羁押时没收的鞋的鞋底进行了比较,发现二者的尺寸和形状完全相同。

    一般来说,物品上很少会产生这样的鞋印,肯定是鞋底上有脏东西,或者是皮夹克上沾了什么,鞋踩到皮夹克时,皮夹克就被带了起来。而能把皮夹克从鞋跟底下带起来,那就是说,这种脏东西是一种带有粘性的物质。我们把鞋拿起来反复地仔细查看,在鞋上找到一个微小的证据,它能确切地告诉我们,在劳拉和玛丽亚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约翰鞋底的侧面有一块非常小的红褐色污迹,我想那可能是血迹。

    安德烈用浸了消毒水的药签把污迹提取下来,然后进行DNA检测。结果证明,鞋子上血迹的DNA与玛丽亚的DNA完全一致。

    玛丽亚的朋友曾对我说:“这只鞋能让我们感到更伤心,罪犯把玛丽亚杀死了,玛丽亚的血才沾到他的鞋子上。”

    这一个发现非常重要,表明约翰曾经接触过玛丽亚。而且,玛丽亚流血的时候,他就在旁边,现在他不承认也没有用了,随后,检控官对他提起了一级谋杀罪的指控。

    我们还有其他法医证据,比如留在现场的眼镜、皮夹克上的鞋印分析,但是约翰的鞋子上找到了玛丽亚的血迹,这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他怎么抵赖都是没有用的。

    我们认为,当三名大学生离开得梅因市后,约翰就闯进了那套公寓。这说明他当时已经在公寓的某一个地方窥视了很长时间,或许这个计划他已经在心里策划了好久,终于等来了机会,他想他现在有个窝了,可以在那里呆上三天。

    至于约翰是如何在星期三晚上把劳拉引诱到公寓的,我们还不清楚,但是检察官相信,他可能对劳拉提出了性要求,却遭到了拒绝。于是,他一怒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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