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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激烈的辩论
似乎不相干的事情争执了起来,而且公然在法庭上发生争执!

    张贵生明显有些坐不住了,他离开座位,走到高原身旁低语了几句。高原也对他说了几句什么,张贵生才面带笑容地回到了座位上。

    其实他们不知道,这是高原跟我商量好的一条策略,在法庭上演一出双簧!通常因为惯性思维,辩方在众人眼里就是强词夺理,掩盖事实,因此辩方证人出庭作证,往往难以说服听众。高原跟我合计了一招,商量好由我在法庭上实事求是地回答问题,最好能找到辩护人的话柄予以驳斥,如此一来,才能给大家实话实说的印象,改变他们的惯性思维,博得所有人的信任,提高证言的效力。高原开玩笑说,这叫置之死地而后生!但他没有预料到,他对钟任之他们的语言攻击确实让我不快!

    “如果用血型的种类进行比对,可不可以达到认定受害人的目的?”高原感觉到我的情绪有些失控,于是转移话题问道。

    “那只是同类型对比,同一种血型的人很多,无法确定到某一个人。”

    “也就是说,你刚才所提到的第一个条件也不具备,是吗?”

    “是无法具备!当时的技术还不成熟,没有DNA检验的条件。”

    “所以我们有理由怀疑,本案现场地面的血迹不一定是受害人的。”高原站起来,朝着审判席说道,“发现案情的当天,勘查人员进行了多处取样,并进行了血型检验,这一系列的操作符合法律程序,是没有问题的。但有医学常识的人都知道,当几种不同类型的血迹混合在一起时,很难检验出是否属于同一类,就是DNA技术已日趋成熟的今天也很难做到将其区分开来,更不用说十几年前了。综合以上情况,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本案现场的血迹不一定是王秀珍的,即便是也不足以导致她死亡,同时还不能排除是她失踪前就沾上去的,我们并没有证据来证实王秀珍失踪后死亡,更不能证实张宝山杀害了自己的妻子!”

    待高原说完,公诉人员站了起来,提出要询问证人。

    “我们首先提醒所有人注意这样一个事实,证人的证词不具备任何效力!”女公诉人说道,“证人没有受任何人委托,也没有以任何鉴定机构的名义,是没有资格对案件的专业性问题做证的!其次,证人的证词没有任何影像和学术资料的支撑,不足以说明问题!”

    “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让他以证人的身份,而不是鉴定人的身份出庭的原因!”高原打断她的话,“虽然证人事前未受委托,也不是以哪一家机构的名义作证,但是他的证词足以引起我们对案件推论的怀疑!”

    “辩护律师请注意,现在并不是法庭辩论时间,不要打断公诉人的提问!”见自己的发言被打断,公诉员毫不客气地说。

    高原耸耸肩打住了话头。

    “当然,如果证人客观地陈述自己的观点,无疑有利于查明案情!”公诉员继续说道,“我们希望并尊重证人给出实事求是的证词,证人明不明白?”

    “明白。”我点点头。她没有片面地否定我的证词,看来是跟高原演的那出双簧起到了作用!

    “证人,辩护人刚才出示的那份侦查实验报告表明,实验结果虽然是现场出血量不足以致人死亡,但如果一个人被杀,现场上就必然会流着死者的血难道不是吗?”女公诉员一开始提问,就咄咄逼人,“你是搞法医的,这样的结论难道不符合逻辑吗?”

    “理论上来说,从死亡推断现场有血,这种说法是正确的,属于逻辑学上的假言推理。”我说,“但如果以此为据进行反推,就是说如果因为现场有血迹就推断有人死亡,则属于假言推理中的反论,这是需要条件的,否则得出的结论会是逻辑学上的谬论。这就像有人说过点燃香烟一定会有烟雾,这是正确的,但反之如果说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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