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矿洞里的白骨
潘云问。
“根据骨胳特征,死者是女性,年龄在二十五岁到三十岁之间,身高一米六五左右。”李智林答道。
“可是现场怎么都是男人物品?”董建国质疑道,“男式皮鞋、打火机!”
“物品当然没有尸体本身具有说服力。”我说,“看看尸体的耻骨联合,那是典型的女性特征!”
耻骨联合位于骨盆前侧,相接构成了三角形特征,那里有着明显的男女之别,如相交的角度为钝角,则为女性,锐角为男性。
“死者的死亡时间有多久了?”潘云问。
“从白骨化程度来看,至少两年以上!”李智林回答。
“不,没那么久!”我说,“不能光看白骨化程度,现场的这种特殊的矿物质环境,可以大大缩短腐败时间!”
“依你之见,大约多久?”潘云问。
“半年左右。”
“案件的性质呢?”
“故意杀人。”
“依据是什么?”
“死者是女性,现场却没有遗留女性物品,而是男式皮鞋和打火机!尸骨躯干部分完整,却没有头颅!这一切都说明,这里是抛尸现场,抛尸者做过精心的伪装。”
“如果是这样,凶手的动机是什么?图财?性侵害?仇杀?”
“可以排除性侵害。”我说,“死者皮带完好,未被解开过!是否图财或者仇杀,现在言之过早。”
“从现有的情况分析,能不能确定致死的原因?”
“还不好说。颅骨没找到,损伤情况不明。我们把骨胳拼接了一下,没有缺少其他部份,除了颈部椎骨有砍切痕迹外,没有其他骨损现象。可以肯定的是,死者生前没有遭受过巨大的冲击力。也正是因为这一点,可以排除发生高坠或撞击后死亡的可能!”
“这是不是可以理解为,死者并非遭受意外的死亡?”潘云继续问道。
“可以这样说。”我想了想,然后回答。
虽然他说得不是很严谨,但事实的确如此,让人想不出有什么否定的理由。
“这样的判断是不是太绝对了?”董建国在旁边有些不放心,“难道没有骨胳损伤,就没有发生意外的可能吗?”
“有!”我先肯定了他的质疑,然后反问道:“但死后被人分离头颅的意外,你见过吗?”
董建国哑然。
“死者颈椎有砍切痕迹,是生前还是死后所为?”潘云问。
“断裂面较平滑,切的方式多过砍,必然是死后,至少是失去抵抗的情况下实施的!”我回答。
“现场并没有发现包装尸体的物品,那么死者是怎么被弄到洞里去的?”
“可以看到,死者的衣物已经腐烂,不排除包装物也是由于这样的原因,最后消失在了流水和淤泥中。”
“看来,是时间和环境夺走了我们很多有价值的证据!”潘云有些无奈。
“凶手把尸体丢弃到这样偏僻的地方,至少给了我们留下这样的信息,他对这里的情况很熟悉,并且有交通工具。”我说道。
“的确如此,但死者的身份不明,这样的分析意义不大!”潘云说,“总得有一个着手的方向才行。”
“方向在于死者的身份。”我说,“行凶后抛尸,说明凶手与死者有着凡同一般的关联,这种关联能让人轻易与他联系起来,为阻断这种关联,唯有处理好尸体,不让人发现。”
潘云点点头,表示同意我的看法:“正因为如此,当前侦查工作的重中之重,是需要查清死者的身份!”
我知道,他准备布置工作了。
“下一步,围绕死者身份需要做三件事。”他向董建国安排道,“第一,调查裤腰上的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