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致命的吻
。李智林总结了两种可能,一种是女死者投放的毒草,另一种是有第三人进入现场投放毒草。我笑着说,他的总结涵盖了所有的可能,在逻辑上是当然没有问题的,不过范围太过广泛,似乎对案件侦查没什么意义!
“女死者投毒的可能性最大!”听了我的评价,李智林把范围缩小了些,“女死者投毒在先,男死者杀人在后。当男死者发现自己中了毒,明白女死者的企图后,出于愤怒用刀杀害了她。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现场四周门窗封闭,没有第三人进入的痕迹,也解释了男死者为什么要杀害女死者!”
“如果真如你所说那样,那可真是死无对证了!双方当事人都已死亡!”我笑着说,“可是,女死者投毒的动机是什么?男死者怎么知道女死者投毒呢?”
“你不是说过,人的思维永远超出想象,动机最难把握,因此不应该纠缠于想法,而应注重于客观物证吗?”
“你所谓的客观物证,就是指现场门窗封闭。但是,门窗封闭并不是没有第三人进入的当然依据!”我说。
“那么,师父的意思是同意第二种可能,有第三人进入过现场,实施了投毒?”
“没错,我认为是这样!”我没有再兜圈子,很肯定地回答了他,“现在要弄清的关键问题,在于是那个第三人是谁!”
“师父为什么如此肯定?”李智林很好奇,“为什么不是女死者投的毒呢?”
“按照犯罪心理学理论,凶手一般会尽量避免在与自己相关的场所里杀人,并且案发后会尽量远离现场,以洗脱嫌疑。因此,如果是本案投毒的凶手,女死者不可能让男死者命丧于自己的店铺里,除非是准备殉情,但她并没有服用断肠草,可排除这种可能。而且,女死者在男死者中毒后并没有尽快离开,以致于被杀而死于非命,更排除了她投毒的可能性!”我说道,“记得我曾经说过现场里的茶杯吗?物证是不会说谎的,有茶杯就有外人,不是两个死者在家里所能解释的。”
“有茶杯就必然有外人?”李智林有些将信将疑,“是不是有点绝对了!那不过是件常见的东西罢了!”
“虽然常见,但意义特殊!”我说,“对于我们来说,茶杯不仅仅是件物品!茶道是我们传统的待客之道,出现在案件现场里,就具有了不一般的意义!”
“如果是这样,男死者为什么要杀害女死者?”
“这就是你刚才说到的,人的想法很难猜测!有的动机,很难用常理进行解释!因此不能纠缠于此。也许只有找到了真正的凶手,才能知道为什么!”
“说实话,我被绕糊涂了!”李智林有些沮丧,“那么投放毒草的可能是谁呢?下一步该怎么做?”
“这个人的确很熟悉现场。”我开始刻画犯罪嫌疑人的特点,“因为男死者熬药的位置很隐蔽,一般人是不容易发现的!而且,在男死者的倒地位置,有断肠草的残渣,我确信那是凶手事后清理现场时掉下来的!……”
“这样说来,女死者的丈夫可真有作案嫌疑了!”没等我说完,李智林似乎有所领悟,“他曾经到过现场,熟悉那里的环境,也完全可以事后清理现场,而且如果他到了那里,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死者总会倒茶给他喝吧?毕竟也算是客人!——只是有些特殊!”
“不会是他!”我摇摇头,有些不忍心打击他了,“这个投毒的人,一定跟男死者很亲近。——至少之前是这样!”
李智林看来我,等待解释。
“对于喝中药补肾的事,男人是最忌讳别人知道的,除非特别亲近的人,否则是不会说出来的。当然,在了解到男死者曾经与之打过架这件事以前,女死者丈夫也是符合这些条件的,我们不能排除他有从女死者那里得知的可能。但是正如我们后来所获悉的,他们发生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