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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感觉相当从容,他料定警察不会马上出现。我们还认为,这个家伙性情暴戾,报复心极强。他对受害者表现得非常不耐烦。有可能在他的内心深处,一直觉得自己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枪杀受害人可能只是想获得某种补偿。但我们很难理解,为什么犯罪嫌疑人在劫车的过程中要使用“枪杀”这么极端的暴力。

    在抢汽车这种风险很小的犯罪活动中,杀人是没有意义的。而他在抢银行时则可能被抓住,也可能被其他人辨认出来,或遇上其他大麻烦,这个时候风险会更大。但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他可以自己选择地点,将受害者孤立后抢劫,可为什么要把这些受害人杀了呢?他在这些地点作案比干其他任何事都更安全,他要选择杀人是没有什么意义的。我们感觉到凶手不仅非常狡猾,而且心理极度失常。

    还有一个现象值得我们重视,犯罪嫌疑人作案时所跨越的司法管辖区的数量之多,令人惊讶。他以这种方式让各地警方难以看穿他的行为模式,揭开他的真相。他在第一个司法管辖区内抢劫汽车,再从第二个管辖区内偷来车牌,在第三个管辖区抢银行,然后把车丢弃在第四个管辖区。这名犯罪嫌疑人为调查制造的困难还不止于此。他在每次丢弃一辆汽车时,都会把车门打开,把车钥匙放在显眼的地方。

    犯罪嫌疑人丢弃汽车时,故意把车钥匙放在车里,并把车门打开,这很可能造成车辆再次被盗。于是,要找回丢失的汽车成了一件很麻烦的事情。因为车辆再次被盗后,车内留下的证据和线索可能遭到破坏。

    伊莱克特拉博士那辆车之所以没有再次被盗,据我们分析,应该是因为银行用电子染色罐对付抢劫银行者,这在当地并不是什么秘密。偷车者在看到那满车的颜料后都明白发生了什么。偷车罪与抢劫银行的罪名,孰轻孰重是不言而喻的。偷车者不愿意惹麻烦,因此,这辆车才幸运地出现在了我们面前。

    所以,我们拥有的把所有罪案联系起来的唯一刑侦证据就是弹道学测试结果。

    我们把侦查的区域开始扩大,按照罪犯的活动范围和手法,我们试图把这个区域内所有盗窃和抢劫车子案件都联系起来,因为这中间有可能有一个案件就关系到下面的案件。不过我们的行动远远没有这个罪犯实施得快,他非常大胆,我甚至感觉到就算知道我们在追查他,他也毫不在乎。

    就在前几天的一个晚上,一位名叫艾弗的妇女从一家医生的诊所里出来时,发现自己被人跟踪。她非常害怕,她转过身想重新回诊所,等待那个追踪者走了之后再出来,但跟踪者拦住了她。

    “嗨,亲爱的,我需要你的配合!”那名追踪者用枪指着她的腰部。迫使她不敢向其他人呼救。她非常害怕,眼睛中流露出恐惧的眼神,她不知道这个追踪者想要干什么。“现在跟我一起走,把你的车钥匙给我!”

    艾弗非常害怕,但是却没有办法,她只能拿出钥匙跟着这个追踪者走,他们走向她的汽车。然后那名追踪者坐到了一边,让她坐上了驾驶位置。

    “动作快一点,发动汽车。对!听话,我不会伤害你的!如果你不听话,我会杀掉你的!”那名追踪者这样说道。受害者非常害怕,她只能按照追踪者的话来办。汽车启动后,追踪者让这名妇女把车开到人迹稀少的地方,然后停车,接着让她下来跪在地上。等艾弗跪下后,追踪者让她等了一会儿。时间一点点过去,歹徒似乎考虑了很久,但是最后追踪者放过了这位名叫艾弗的妇女。

    这让我们感觉到非常惊奇,在他作案的现场从来没有留下过活口,而这个名叫艾弗妇女则是到目前为止唯一一个留下的。受害人告诉我们,大概过了半分钟,追踪者就驾驶着她的汽车离开了。他似乎用了半分钟来思考是不是杀掉她,他不紧不慢,心理素质极好。或许是这名受害者没有做任何抵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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