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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出了决定。我重新跳上了车,关掉了车灯。发动车子后,用扳手固定了油门,让整辆车子朝工厂大门撞了过去。而我自己,则是飞快地从被击碎的后车窗跳了出去。不要小看这看似无用的举动,就是这样的动作,很有可能在关键时刻保住性命(或许有人认为开车撞大门的举动实在是有毁坏他人财物之嫌?上帝啊,培养一名优秀特工所需的花费要远远高于这座工厂与汽车价值的总和。想来财政部会非常乐意给这笔钱的。起码我这么认为)。

    汽车很快地加速冲向工厂大门,而我也飞快地跟了上去。由于车身与光线的原因,罪犯无法看到我的位置。我不敢肯定汽车进入大门的时候他会开枪,甚至不敢肯定自己的一举一动是否都已经被他发现。不过此刻,我除了冲上去外,别无选择。

    “轰”一声响,汽车猛然撞进了大门。就在这同时,枪声响起,并没有打中我。松了口气的同时,心头却是一紧,因为枪声只响了一下。这证明罪犯对自己的枪法极其有自信。面对一名射击高手,这并不是我愿意看到的局面,而且那巨大的枪响无疑向我证明了一件事——对方使用的是大口径手枪,从那轰鸣般声音上分析,对方很有可能使用的是沙漠之鹰。看来我身上这不算太厚实的防弹衣并不能保障我的安全。

    汽车在撞进大门后,本就不太牢靠的扳手因为震动而脱落,汽车也渐渐停了下来,这就是我要的局面。因为对工厂内部一无所知,我不知道里面是否有可以供我隐蔽的位置。因此,一面用汽车开路,一面在汽车停止后,还可以用它作为掩体。

    枪声只响了一次,这让我根本无法判断出罪犯的位置。不过在刚才追逐的时候,我依稀见到罪犯是用左手掌握汽车方向盘,右手开枪。这能大概证明,罪犯是一名习惯用右手使用武器的人。习惯右手开枪的人,一般情况下会选择右侧作为隐蔽位置。当然,这没有任何科学依据,只是我从事FBI工作多年而得来的一些经验罢了。

    在这种时候我不敢有丝毫犹豫。我面对的是一名精通射击技巧的凶残犯罪分子,他能够毫无顾忌地向警察开枪。如果我敢稍稍迟疑一下,我毫不怀疑对方会直接打爆我的脑袋。在冲进大门的一刹那,我一个翻滚,躲到了汽车的左侧。警惕地聆听了半晌后,我微微喘了口气,看来是赌对了,罪犯在右侧(这样的赌博,终我一生也只有那么三四次。不过这已经足够了,每次回忆起那些场面,总是让我心跳加速。我们FBI探员之所以叫做“探员”,其主要工作依然是侦破。射击虽然是我们的必修课,但并不是每次枪战都需要我们亲自上场)。

    不过此刻最大的难题来了,我根本不敢冒头,我不知道罪犯是否还在那里埋伏着。如果我的猜测没错的话,对方一定精于射击。这里的能见度虽然很低,但也足够让罪犯瞄准一个活动的靶子了。

    但就在这个时候,又一声枪响响起,我心头一紧,就觉得右侧脖子一热,一股热流贴着脖子擦过。我后背上冷汗一下子就出来了。我是半跪在汽车左侧的,背后贴着的是汽车车门,而对方的子弹竟然从这个位置透射了出来。看那弹道的样子,应该是首先射穿了车顶,然后穿过前排车座,之后再打穿了左侧车门,然后贴着我的脖子划过。

    “见鬼,真是沙漠之鹰!”我心里叫骂着。只有这种手枪能有这么强的穿透力。对方能够轻易的地贯穿整辆汽车,毫无疑问,也能轻易地击破我的防弹衣!但是此刻我不敢动弹,对方在看不到我的情况下,明显是试探性的射击。如果我因为这一发射击而失去理智,想要冲出去,或者做出还击的举动,那无疑是自寻死路。对方只要确定了我的位置,甚至可以完全无视汽车的阻挡,直接向我射击。想来他之所以没有继续射击,恐怕是无法确定我的位置,或者是害怕暴露自己的位置罢了。看着手中的6发小左轮,我一阵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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