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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不引人注目,把车停靠在路边角落里。所以我用救护车撞他们。20名全副武装、穿着防弹背心的特勤队员下车后立即以半月形包围匪徒的汽车,把他们困在车内。这样就不会出现追逐的场面,而且冲突也可以控制在一个小规模的地方,尽量不会引起周边的恐慌和造成更多的伤亡。如果让这些亡命之徒逃跑,那么,将会带来多大的伤害没有人能够知道,这是所有人都不愿意看到的。

    我决定把他们一网打尽,根据劳雷塔·耶特的陈述和警方的调查,团伙中只有部分成员参与这一次抢劫,不会是整个团伙。因此,我让警方做好准备,随时在其他地方同时抓捕没有参与当晚入室犯罪的罪犯。为了这次行动能够顺利成功,我申请到了6张搜捕令,到时候将有上百名警察和FBI特工同时展开行动。

    几个星期以来,特遣组日夜不停地监听电话,寻找恰当的时机部署围捕陷阱。

    11月9日,我们听到了团伙两天内进行下一次入室抢劫的计划。此时我和警方拥有了战术上的巨大优势。我们拿到了签署的联邦搜查令,安排好了搜查行动。当然,具体抓捕要由战术部队来完成。但遗憾的是,罪犯并没有提及在哪里下手。

    当时我们并不知道罪犯下手的对象,我只能在每个罪犯家的附近安排警力来监视他们的行动,这样做非常危险,因为那些罪犯头脑冷静,非常聪明。一旦让他们看出来一点蛛丝马迹,都有可能前功尽弃。那么,我们以后的等待将是漫长的。

    幸运之神还是光顾了。第二天,侦察员观察到有两名罪犯开车在附近转悠,好像是在探路。特遣组相信,入室抢劫犯们准备袭击的目标应该就在附近。

    警察总署,11月11日。离罪犯们行动只剩几个小时了,我与抓捕突击队领导最后一次商讨了作战计划。为了让参与的警察对所面临的危险有所警觉,我决定播放了犯罪分子威胁杀死警察的录音带。在场所有的警察都瞪大了眼睛,他们立刻明白这次任务的危险性,看来要动真格的,他们不是要跟那些亡命之徒周旋,而是要成功抓到这些罪犯,或者说是要击毙这些人。因为,那些罪犯根本不会跟警察玩,他们在杀警察的时候眼都不会眨一下。当时,特遣组已经调查这个团伙已有几个月了。特遣组的大多数人都渴望给案子收尾,把这些社会渣滓统统关进监狱,能够出动让他们非常兴奋。大家情绪高涨,期待交上满意的答卷。无论如何,我们决定要在那天晚上把那些混蛋全都拿下。

    特勤小组向我们还有史蒂夫·米勒和其余侦察警官提供了穿甲弹,以防抓捕行动演变成一场枪战。我们知道,罪犯穿着和警方一个型号的防弹背心,材料完全一样。而且,我们从现场留下的子弹壳得知他们用的是穿甲弹,所以,我们和参加的警员必须在火力上与对手保持同等。

    当天晚上,派出去的侦察员发现这些罪犯分乘两辆车出去了。他们又来到前一天去过的房子附近。不出一会儿,又离开了。接着那些疑犯们在林肯街向右转了。这让一直坐镇指挥的我觉得有些奇怪,他们好像放弃了自己的计划。我开始有些担心行动被暴露了,从上一次申请窃听器的使用时候,我就感觉到这些罪犯的手有可能伸向了警方内部。

    就在我心乱如麻的时候,那些罪犯驾驶的汽车驶进了一条黑暗的巷子,突然关掉车灯,消失在黑暗之中。负责跟踪的侦察员无法判断他们是停车了,还是继续开出了巷子。突然之间,我们失去了跟踪目标。因为那个巷子实在太黑了,侦察员不敢靠近,更不敢近距离观察,因为那样有可能打草惊蛇。如果罪犯离开了伏击圈,有可能危害一方。

    我努力让自己心情平静下来,我一直坚信这只不过是罪犯的一个花招,他们在试探周围是不是有警方的埋伏。如果我们一旦沉不住气冲进去的话,那些罪犯极有可能按照早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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